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培训费的可举报

发布时间:2021-04-16 15:41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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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广大家长对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辨识能力,维护学生家长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市教育局提醒家长,要为孩子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并理性缴纳培训费用。


  为维护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有资质是指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同时,家长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时,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发票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此外,市教育局还特别提醒家长,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如有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学生家长要及时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监督举报电话为:大同市教育局:0352-2087302,0352-2087268。各区县教育局也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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