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业补助金受理时间延长3个月

发布时间:2022-01-19 10:09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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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8日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去年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由原来的2021年12月31日延续至2022年3月31日,提醒符合条件未申领的失业人员尽快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申领。


  去年,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2021年1月1日之后且符合申领条件的新发生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申领对象为: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标准为失业保险金的80%,最多可享受6个月。


  据市社会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讲,去年我市对符合申领条件的9197名失业人员,共计发放了4822.39万元失业补助金。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部分省份调整信息系统影响申领的客观实际,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决定将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由原来的2021年12月31日延续至2022年3月31日,我市符合条件未申领的失业人员请尽快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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