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24 10:30 来源:大同晚报
| | | |

  为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实施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主要内容为: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的企业,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不影响缴存职工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的,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二是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后,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三是为减轻疫情期间职工支付房租压力,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增加租房提取次数,由原来每年可提取一次增加为每年可提取两次,每年每户提取总额不超过2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单位、职工,可到中心柜台或登录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并大力提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享受“互联网+”的便利与快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