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全面实施药品追溯码采集

发布时间:2025-06-11 09:32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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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医保定点药店全面实施“无码不结”制度,医保定点医院实行“应扫尽扫,无码备案”的原则,即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进、销、存”等环节,必须采集和上传追溯码,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若在流通过程中药品追溯码重复出现,则该药品就可能是“回流药”、假药或是被串换销售。

  目前我市所有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与医保部门信息对接,已经实现了采购入库、销售出库、销售退回、购进退出等物流全场景的扫码追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除外。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在购药时应选择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品,避免购买无追溯码或追溯码被撕掉、损毁的药品。在结算时,要注意售药人员是否扫描了所购药品药盒上的追溯码,确保医保结算的合规性。同时,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查询药品追溯码信息,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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