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书;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用人单位申报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a .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b .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c .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情形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d .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情形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e .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情形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f .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情形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j .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情形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h .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情形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 .酗酒导致伤亡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 政策 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 、劳动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 3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 4 、《大同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
三、时限 :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事程序 :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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