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设置 大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 8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助委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电子政务、信息、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基建、保卫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年度考核、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制订和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国家公务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管理工作,检查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措施以及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和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责任。 (三)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发展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统计信息。 (四)宣传教育科 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抓好全市群众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的普及和计生系统专兼职干部的培训。 (五)科学技术科 组织、编制、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生殖健康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依法负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制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使用和节育技术推广的规章、规范和标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基层网络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预防等工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国际援助项目。 (六)基层工作科 调查、研究、督促、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督促、调研;指导乡镇(街办)、村(居)委会和社区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推动基层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制;指导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七)财务科 编制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避孕药具需求计划;拟订市补助地方事业经费和避孕药具经费计划;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和标准;对国家和省财政补助基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社会抚养费和行政事业性经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体制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审计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接待、受理全市计划生育方面的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工作;搞好全市计生系统的行风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具体落实全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的查处、查办工作;指导和考核下级人口和计生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查和登记建制的具体工作。 大同市人口计生委联系方式 大同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67116 传真: 2067661 协会办公室电话: 2067009 传真: 2065789 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2067055 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2022306 计划生育药具站: 762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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