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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年实现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来源: 中国长治     2005-09-29 15:18:53
    今年起,武汉市将每年从财政拿出2000万元资金,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住上廉租房。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房改指导处熊士强处长说,为实现这一目标,市房产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通过进行大量调查摸底,反复测算资金规模,并借鉴外地经验,在此前的“配房租赁”和“租金核减”办法的基础上,今年适时推出了廉租房的租金补贴制度。

    租金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每平方米7元,其中无房户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补贴;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户,则按差额补贴。今年,这个市1800户无房户和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户,将是这一制度的首批受惠对象。

    熊士强处长说,租金补贴制度是对当前廉租房制度的一种补充和完善,通过与民政部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结合,它不仅大大提高了廉租房的受惠面,而且有助于建立一种灵活的廉租房退出机制,实现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2003年起,武汉市正式实行廉租房制度,对无房户和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户采取“配房租赁”和“租金核减”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配房租赁”397户,“租金核减”近4000户,但还不到实际住房困难户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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