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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高技[2005]2875号 生物质专项

时间: 2006-10-10 09:21:3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5]28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国能源发展战略和能源结构调整目标的要求,推动我国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等生物质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创新、优先示范,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的思路,根据国家有关规划,我委决定在2006-2007年期间实施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的主要内容
    生物质产业是以可再生的生物质为原料生产能源、生物材料等产品的一门新兴产业,是当今社会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我国生物质资源特点和技术发展状况,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领域为:
    (一)生物能源。开展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化沼气等在内的生物能源产品的产业化。主要包括以木薯、甘蔗、甜高粱、甜菜、秸秆等非粮食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以棉籽、油菜籽、废弃油及其他木本油料植物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以秸杆、农林业废弃物等为原料压缩成型生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及利用有机废弃物开展大型工业化沼气生产和利用。
    (二)生物材料。开展以生物质为原料生产可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和替代石油基产品的基础化工材料的产业化。主要包括可生物降解的生物质塑料,淀粉与可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共混得到的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单体及聚合物,生物合成高分子材料,新型炭质吸附材料等。
    (三)生物质原料的高效生产。重点支持边际性土地(如沙荒地、盐碱地、山坡地等)高产作物、植物的育种及新品种产业化,基因工程高产淀粉质、纤维质、油料作物等的品种改造与新品种产业化等。
    二、专项的实施目标
    实施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主要目的是加速我国生物质开发利用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促进生物质开发工业化成套技术的集成和应用,为我国能源结构的重大调整提供技术支撑和应用示范。通过专项的实施,要促使非粮原料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实现10万吨以上的规模化工业生产,形成我国生物质产业的工业技术基础和产业发展的基础框架,为我国生物质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形成替代1000万吨石油和节省500万吨标准煤的生物质产业。
    三、专项的实施原则
    为确保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在专项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一)面向能源、材料和环保等领域的重大需求,以优势技术和优势资源利用的产业化示范为重点,开展专项的各项工作,促进生物质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注重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技术开发和技术引进相结合,以提高生物质产品的经济性和形成成套工业化生产技术为核心,以生物质原料的开发、生物质产品工业加工、生物基材料的重要应用为主要内容,促进重点技术和产品的新突破,加速形成我国生物质产业技术基础和优势产业领域。
    (三)促进产学研联合,重点扶持合作关系清晰、合作实体明确、合作任务落实的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的实施。
    (四)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国家投资引导的作用,促进企业和社会投资发展生物质产业,培育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生物质企业,推动生物质产业从政府引导型向市场拉动型发展模式转变。
    (五)重视项目的产业化基础和申报单位的建设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筹资等方面的能力。
    四、专项进度安排和相关要求
    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新时期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请你们对已完成项目备案程序、并符合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内容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组织有关企业编写资金申请报告,于每年3月31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在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生物质 高技术 专项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