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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普通高中自行贷款新建和改扩建学校 各地对超大规模的普通高中学校和校园要严格控制。普通高中不得自行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各地普通高中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坚决纠正通过高额收费增加人民群众负担的做法。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要坚持经济、实用、坚固、安全、环保的原则。要进一步严格普通高中基本建设立项和审批权限、审批程序。 二、边远山区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 为防止中小学布局调整过程中出现新的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问题,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在交通不便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并积极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小学生的就学路程,并作出明确规定:对确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入学难、群众反映强烈,而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三、继续加大力度,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狠抓基础教育水平的巩固提高工作 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继续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加大对薄弱学校、薄弱地区的建设。配合国家先后实施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将优质教育输送到广大农村地区,将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水平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四、大力扶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推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进行规划布局,统筹考虑各地职业学校发展情况,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放到和普通高中同样重要的地位。优先扶持与我省煤炭、电力等能源产业,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业、装备制造业、化工医药产业、新型材料工业等传统改造提升产业,农畜产品加工、旅游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中等职业学校。 五、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五期间,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卫生院、贫困县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科教科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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