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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办法
来源:
大同政府网
2008-06-30 09:0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山西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由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本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本次会议通过3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的方式进行。对3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分3次表决,由应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果电子表决器出现故障,改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本办法由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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