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 内 检 索
  部 门 快 讯
 
 
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 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来源: 大同政府网   2008-09-12 08:28:04

    法律援助是一项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不断加强和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健全,法律援助队伍不断壮大。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援助业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五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5000件,为农民工、低保户、孤寡老人等困难弱势群众追索各类补偿费、赔偿费、赡养费等近1000万元。法律援助工作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省委、省政府从构建“和谐山西”的目标出发,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全省“和谐社会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舞台,同时也对法律援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大力加强和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成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神,促进全市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和现实要求。我们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于全市“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工作大局,认真抓好《法律援助条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不断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始终坚持法律援助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法律援助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律制度上的重要体现,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法律援助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始终坚持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地做好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要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腔热情地做好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为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拓展法律援助业务,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市、县(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健全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社区、行政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完善工、妇、残、老等维权社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网络,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不断加大的法律援助需求。重点加强和扩大面向农村居民、农民工和城市中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众的法律援助,逐步扩大全市法律援助受援面。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更多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法律援助;要认真研究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合理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根据权利保护的优先顺序和法律援助需求,将涉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困难群众迫切需要得到帮助的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要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畅通申请渠道,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完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和服务设施,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申请获得法律援助,不断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保障。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同时要积极拓宽法律援助资金渠道,动员社会力量捐助法律援助事业,不断提高全市法律援助整体能力。
    要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体系,完善符合法律援助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和程序规则,努力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援助知识普及工作,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更多地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打牢法律援助工作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