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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2年3月27日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安大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党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四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促进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认真负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一)搞好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市 常委会重视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努力搞好地方立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了依法治市。 第一,搞好地方立法,认真清理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常委会从我市实际出发,制定并通过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大同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等4件,修订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废止了《大同市劳动监察办法》、《大同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等4件,初审了《大同市学校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等3件。 在地方立法中,突出了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针对我市户外广告多头管理、审批混乱、规范滞后、设置无序的情况,制定了《大同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针对校园周围环境污染严重、占道经营、车辆堵塞,学校周边设置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影响到学校正常教学的情况,初审了《大同市学校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常委会实行了地方性法规统一审议制度,防止了部门利益倾向和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不相统一的现象。常委会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对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草案)》、《山西省专利实施及保护条例(草案)》等8部法律法规草案反复讨论研究,共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58条。 为了实施好立法法以及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开展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到年底,共清理地方性法规36件;监督清理政府规章38件,废止11件,修订2件;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809件,废止323件,修订59件。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工作情况的报告,肯定了清理工作的成绩。 第二,强化法律监督。常委会按照省、市有关监督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进行了法律监督。 首先,实行了“五制”结合,深化了执法责任制。常委会坚持把执法责任制同执法情况报告制、执法情况检查制、执法评议制、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相结合,推动了法律监督工作。11月,根据机构改革中变化了的情况,常委会及时召开了会议,要求各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整、明确执法责任,修定相关制度,深入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情况报告制的要求,市政府及其所属执法部门、“两院”每年要向人大写出执法情况报告,建立档案,并由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各联系部门的执法报告进行认真审查,有的还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2001年通报会上批评了市政府两个执法情况差的、报告不认真的执法局,强化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按照执法情况检查制的要求,常委会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以及自行组织对广告法、水法、工会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气象法、煤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以及山西省、大同市相关法规共18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通知精神,6月中旬,常委会组织了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对2000年我市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改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我市的基础教育在普及程度、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得到了发展。7月中旬,在组织对水法及省、市相关法规的集中检查中,常委会针对我市水污染严重、水资源严重短缺、水资源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控制地下水开采、治理水污染、大力提倡节约用水、逐步建立水市场的建议和意见,督促保护我市的水资源。8月上旬,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到51个单位对工会法、劳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养老保险费征缴困难、拖欠社会保险金严重、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违法侵权行为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加强劳动监督执法,加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征缴,把关心职工生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确实实落到实处。2001年是常委会连续组织环保法执法检查和大同环保行活动的第七个年头,有效地把执法检查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促进了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使我市的环境状况有了进一步的改观。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常委会重点启动执法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去年,公安司法机关监督处理27案、17人,使执法违法者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常委会还抓了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制等的落实工作。 其次,开展了改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决定落实的检查工作。12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58个单位贯彻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所做的《关于改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决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全市贯彻落实《决定》,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法制环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发现了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文书不规范;处理问题随意性大,执法质量不高等问题。随后,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了市政府有关贯彻《决定》情况报告,向市政府提出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纠正和防止滥用职权、以罚代管、处置不公等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决定》的贯彻落实。 再次,加强了对个案的监督工作。常委会坚持从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的案件中加强对个案的监督,一年中领导批示的255件,列入重点案件监督的118件,主任会议重点研究的19件,责成内司委听取案件汇报的31件。通过监督,李逢春涉嫌奸幼拘捕起诉申诉案,灵丘的果园承包申诉案、矿界纠纷申诉案等一批案件得到较好解决。同时,常委会接到群众来信1335件次,接待来访近3000人次,通过转交转办,加强督办,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得到解决,为群众办了实事。 (二)加强工作监督,落实决议决定,促进经济建设 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工作,加强工作监督,共召开了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报告32项,提出审议意见94条,促进了全市各方面的工作。 第一,重点监督决议、决定的落实。人代会计划和预算决议的执行直接关系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常委会会议四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调整情况和财政审计情况的六项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向会议提供了《关于我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和预算调整的初审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城市土地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等收益的上缴和管理,增加财政收入的建议,要求政府把财政审计出的违规违纪案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格财经纪律,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这些建议和要求为全市经济发展、财政增收起到了好的作用。常委会还加大了四次人代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决议落实工作的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重点监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去年,我市遭受了历史上特大旱灾。为了审议好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抗灾救灾情况的报告,12月中旬,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到5个农业县区,围绕“今年的日子怎么过、来年的生产如何搞”的问题,到最贫困的村最贫困的户进行视察,了解了情况,要求市政府千方百计解决灾区群众面临着缺粮、缺草、缺煤、缺种子、缺备耕资金等方面的严重困难。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了灾区群众的困难,灾区农村秩序井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常委会会议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重视弱势群体,确保低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户管理,动态管理,把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保对象手中。医疗改革涉及到的配套制度改革的内容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常委会会议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有关医疗改革情况的报告,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宣传不够、社会知情度不高、进展缓慢提出了批评,要求市政府采取措施,加快医疗改革的步伐。社会治安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常委会会议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公安司法机关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加大“打黑除恶”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重点打击影响公共安全的恶性犯罪。普法宣传教育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大同市“三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四五”普法工作规划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决议》,提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确保“四五”普法工作在我市扎实而有效地进行,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 第三,重点监督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大同古城直接关系到我市可持续发展。常委会两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大同古城保护规划》中,特别强调要按照《大同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编制古城保护规划,使规划起到保护古城的作用,并对原《规划(草案)》中有关古城内搬迁改造、占地用地以及增加公共用地和绿地等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煤台围城使广大市民深受其害,从1988年市人大代表对马军营煤台提质询案至今,问题仍未能彻底解决。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环保工作及煤台整顿情况的报告,两次会议审议了韩佃杰等11名常委会委员就此问题提出的议案,向市政府送达了关于对市区周围及云冈旅游区19家煤台限期关闭或搬迁的专题审议意见书,要求加强领导,严格组织实施。煤车超载问题使我市收益流失,群众对此反响极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了组成人员、执法部门顶严寒、冒风雪进行夜查,了解情况;主任会议召集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求对夜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严肃处理。常委会还对调整产业结构、国企改革、民用煤价过高影响到灾区群众过冬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建议、意见。常委会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中院、市检察院关于自身改革和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两院”改进工作、公正司法、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四,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上半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开展了对市经委主任、教委主任、国资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重点评议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特别是本部门工作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深入到有关单位和群众中听取反映,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主任会议听取了各组的情况汇报,并对评议发言整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常委会会议在听取被评议人员述职发言之后,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肯定了被评议人员的工作成绩,严肃地指出其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过汇集整理出评议意见、建议13条,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被评议人员的整改报告,认为他们的整改工作取得了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与此同时,常委会还对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关于批准大同市200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保护市区地下水资源的决定、关于批准市政府200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授予于振江“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等7项决议决定。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一,重视和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具体制度建设。一是根据上位法的修订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修定并通过了新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布施行,原议事规则同时废止;二是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变化了的情况,《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中原个别条款已不符合实际,具体操作也有困难,常委会会议及时修改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三是为适应依法治国方略,常委会审议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草案)》,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常委会还改革表决方式,凡重大事项都采取了投票表决的方式,还作出了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题报告实施满意度表决的决定。这些,都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探索和研究建立国家机关之间的监督网络。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深入市检察院、市中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等进行专题调研,一是确立国家机关之间的联系制度。把人大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监督,检察机关对审判、侦查立案、职务犯罪等工作的法律监督,审判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行政机关经复议或监察的横向监督和层级监督,使负有不同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关的监督行为联接形成监督网络。二是确立了备案审查制度。要求检察、审判、行政机关将包括其经人大常委会批示要结果的案件,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审判机关确认行政机关不当或违法行政的案件等,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使人大常委会掌握了全市执法、司法的动态,为研究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依据。三是启动行政、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具体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各国家机关进行纠错追责,以保证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而达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目的。通过探索和研究,促进了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 与此同时,常委会从7月下旬到11月底结束,开展了“提高人大工作质量有奖征文”活动。各县区评选时收到征文471篇。在此基础上,市级评选了征文190篇,其中市人大机关的38篇。经评选获奖的34篇。这次活动,参加人员之多、题材范围之广、征文质量之高,都是出乎预料的,是一次人大知识的大学习,人大工作的大总结,人大理论的大探索,必将促进全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第三,重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按照省人大的通知精神,依法指导做好撤并乡镇中人代会的选举工作,全市除南郊区外的8个农业县区全部完成了撤并乡镇中的人代会选举工作,产生了新的一届乡镇人大和乡镇政府;二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乡镇人大于2002年6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的决定的要求,常委会党组认真进行研究,上报了关于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意见,已经市委批转执行,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到目前为止,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在分阶段、依法有序地进行;三是指导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常委会两次召开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沟通情况,交流人大工作的经验,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县区、乡镇加强联系,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利用“学教”活动机会,深入乡村指导“学教”工作,宣传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教”活动,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常委会较好地行使了人事任免权,依法任命和决定任命了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人,辞职2人,免职47人。 (四)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第一,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常委会党组坚持把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摆在常委会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班子成员的头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下发后,常委会党组连续三次用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学习《决定》,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深刻反思,检查每一位成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增强了大局意识,认识到人大工作始终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努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增强了责任意识,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争创一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班子成员自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针对性地解决了不少具体问题,带动和促进了全市人大工作。 第二,搞好代表工作,加强代表队伍的建设。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尊重代表的法定地位,维护代表的法定职权,发挥代表的法定作用,坚持了每月5日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轮流接待代表,听取代表反映情况;连续四年在春节期间登门入户联系走访代表,送去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问候,带回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订阅有关人大工作的报刊,寄送《大同人大信息》、《大同人大工作》等资料;坚持组织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政的能力。特别是常委会坚持认真办理四次人代会期间陈正元等45名代表提出的《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我市生存和发展》的议案、李冬青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于振江“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建议》,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分别作出了“关于保护城市地下水资源的决定”和“关于授予于振江‘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还对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督办,力求给代表满意的答复。 第三,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常委会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和工作人员自学,配备了学习资料、学习笔记本,建立学习签到制度;通过辅导讲座、座谈会促进了学习;通过组织党的知识问卷答题,学习《讲话》、《决定》考试答卷推动了学习;还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必学,每次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必学的制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工作的知识形成了学习的风气。常委会结合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利用节庆纪念日组织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参观各类教育展览,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教育,推进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文明、勤政、廉洁的机关新形象。同时,充实了图书阅览室,开通了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为搞好工作创造了条件。常委会还组织人员撰写文章参加联谊会议进行工作交流以及向外宣传报道;接待了全国各兄弟城市206批、1583人来同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常委会的工作水平的提高;同市委宣传部以及新闻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探讨研究人大宣传工作的新方法,调动新闻媒体记者队伍和市、县区人大机关通讯员队伍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并举办了大同市第二届人大好新闻评比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全市人大工作的宣传。 一年来,常委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立法滞后,缺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对加入WTO的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步伐还要加快,立法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督力度不够大,重点不够突出,尤其是对重点事、重点人的监督效果不明显,工作监督还缺乏广度、深度和力度;三是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 2002年,是我国加入WTO后的第一年,是北京申奥成功后的第一年,党的十六大也要在本年召开。面对这一形势,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推进依法治市,落实决议决定,建设民主政治,加强自身建设,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推进依法治市。要继续搞好地方立法,结合我市经济建设的实际,加快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的步伐,拟制定并通过私营企业保护管理办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新形势的要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立法计划,明确立法责任。严格立法程序,搞好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有关人士的意见,继续通过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的形式,提高立法质量,提高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前瞻性,还要做好已颁布施行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修定工作。 同时,要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上。加强对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监督,监督和支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及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工作,完善行政、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搞好执法检查,重点搞好产品质量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代表法、文物保护法以及我市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及决议,关于搞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的决定,关于改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决定实施情况的检查。要加强个案监督,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 反响比较强烈、司法机关处理不公的重大案件加大监督力度。受理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一经发现错案,要纠错到案,追责到人。 (二)落实决议决定。要围绕人代会通过的关于政府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决议,围绕我市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依法行政的问题开展监督,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保证计划和预算的严肃性。同时,要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督促政府抓好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工作。加强对科教兴市、工业强市战略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工作,重点放在城市旅游景区建设与开发、围城煤台搬迁和城市绿化监督上,继续跟踪监督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情况、保护地下水资源决定的落实情况和义务教育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密切关注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中央制定和扶持城乡困难群众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一切为了发展,加大对全市经济工作的调研力度,提高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质量,为重振大同雄风、发展全市经济出谋划策。同时,组织代表为经济建设献计献策做贡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要继续重视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具体制度建设,依法规范人大工作的具体行为,履行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要加强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重视乡镇人大建设,指导县乡人大开展活动、做好工作。依法指导做好今年乡镇人大换届工作和明年县区人大换届的准备工作。继续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制度,增强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要深入农村,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调研工作,保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确保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落到实处。要探索研究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的新经验、新方法,发挥居民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要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一系列论著,学习有关经济、法律以及人大工作的业务知识,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和机关日常的学习制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领导成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加强同选民和代表的联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搞好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代表队伍建设,开展好宪法和代表法颁布十周年的纪念的活动,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开展代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以及评议等活动,提高代表参政议政主政的能力。还要组织代表开展带头致富、帮贫致富以及帮助政府推行工作等活动。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的制度,为代表订阅有关人大工作报刊和寄送有关人大工作的资料,坚持为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要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教育工作,从严管理,从严要求,给任务,压担子,从实际中锻炼提高,增强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以适应飞速发展的新形势,进而促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水平、议事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和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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