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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2005)

来源: 大同政府网

——2005年3月29日在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 佑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呈现出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突出打击重点,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害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888件1317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817件1205人,同比分别下降1.2%和9.3%;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37件173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89件1368人,同比分别上升17.3%和8%。
    2.严惩经济犯罪,努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金融诈骗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0件23人,提起公诉14件18人。
    3.提高执法水平,注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共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509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3000多条。全市批捕案件准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分别达到99.9%和99.8%。
    4.落实综治措施,认真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目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19件进京、赴省上访案件,已全部办结,息诉率为87%。市院进京劝访工作受到高检院、省院的通报表彰。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1.突出查办大要案。共立查贪污贿赂等大要案44件,大要案比例为59%;立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6件,重特大案比例为15.4%。
    2.认真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查“三机关一部门”职务犯罪案件41件48人,煤炭、电力等部门和行业职务犯罪案件21件24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件13人。
    3.积极查办新领域、新罪名案件。共立查新领域、新罪名案件19件。侦查工作首次触及到卫生、林业、交通等行业。大同县交通局原副局长刘世进因玩忽职守被判有罪。
    4.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查终结率、移送起诉率、提起公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创“两法”修改以来的最好水平。
    5.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依法办案、公正执法
    在侦查监督中,共要求侦查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169件案件说明不立案理由,侦查机关主动立案141件;通知侦查机关立案28件,侦查机关接通知后全部立案。
    在审判监督中,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10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请和提起抗诉17件31人,法院已改判8件8人。
    在刑罚执行监督中,集中开展了对2002年以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认真审查了390份相关手续,发现并纠正2起保外就医期满而未收监的问题。继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发现超押案件9件9人,已全部纠正。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2.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3.加强制度管理,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4.加强指导帮促,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落实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专题报告、主要文件及时呈报等工作制度。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和转办案件,共依法办理两级人大交办和督办案件5件,全部按时办结并上报。三是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诉讼监督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力度不够,办案质量仍待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个别干警不能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四是经费紧缺、装备落后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有的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0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营建“平安大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做出新的贡献。按照这一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主要是提高履行检察职能,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和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3.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我市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侵犯人权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重大工程建设、煤炭、金融等领域和国企改制、破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坑农、害农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的渎职失职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4.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要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的案件;刑罚执行监督,要继续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纠正,逐步建立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预防和打击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要重点纠正因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或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注意查办裁判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
    5.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认真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
    6.加强基层建设,为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奠定基础。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依托政法信息网,加快检察机关基础网络建设,尽早实现省、市、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相关链接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2) (2005-10-25 10:25:59)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1) (2005-10-25 1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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