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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办公楼修缮工程已由大同市南郊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编号:南发改字【2008】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南郊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委托对上述工程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区分局办公楼、共六层,计划工期100天,主要项目有门窗更新,地面铺砖、采暖电器改造、外表装修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装修、装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但超过3家(含3家)少于8家(含8家),则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8月5日至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五一街2号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持单位介绍信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出示本公告3.1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8月9日9时,地点为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大同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大同市南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352-4044510 联系人:何旭
200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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