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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我市将逐步对人工煤气用户进行天然气置换。为确保置换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用户及个人,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工作。任何人不得阻挠、干扰施工和置换工作,否则,由执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二、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工作在大同市天然气置换煤气工作领导组及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由市煤气化总公司具体实施,并受理用户咨询、报修和投诉等(置换热线电话:6022530、6024603)。 三、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后,居民用户的煤气灶具、热水器禁止使用,应更换天然气燃具,费用自理;超期煤气表必须更换。 四、营业、福利用户煤气器具由用户自行联系生产厂商进行改造或更新,改造或更新后,报经市煤气化总公司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五、营业、福利、工业用户户内系统改造,经市煤气化总公司审核批准后,由用户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煤气表必须更换,以上费用由用户承担;改造后报经市煤气化总公司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六、新增设的燃气灶具、燃器壁挂炉、热水器等燃气器具需报请市煤气化总公司批准方可安装使用。
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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