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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务 公 告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03-28 09:30:55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市直各林场:
    清明节即将来临,今年,清明节被首次列为法定假日,进入林区上坟烧纸和踏青人员将会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压力大大高于往年。同时,高温大风天气明显增加,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险等级高,存在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危险。为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务必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级防火指挥部要进入临战状态,林业部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部署。从现在起,要从严落实扑火措施,完善扑救预案。一旦发生火情,各级领导必须及时靠前指挥,小火当作大火打,力争把火灾扑灭在初发期。及早做好火灾控制工作。凡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致使小火酿成大灾的主要领导要从严处理。
    二、各县区要及时发布封山禁火令,张贴到林区所有农村、进山入口,不留死角,家喻户晓。各级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要配合县、乡(镇)干部下乡包村,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必须专人负责,24小时死看硬守,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一切火种入山,对疾、呆、傻等特殊和重点人员坚决管死,不得入山。特别是清明节,重点看好坟头,坚决不能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三、加强安全扑火教育,增强自救能力。各级防火办对发生的火灾要科学指挥、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各级防火办迅速储备数量充足、配置合理的灭火器材,做好扑救森林大火的充分准备。
    五、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确保防火信息畅通。要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规定的渠道和内容及时准确上报火灾信息,对扑救火灾中发生的迟报、瞒报、乱报和不报的情况,市指挥部将严肃进行查处,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市、县(区)宣传媒体近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要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营造更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确保全市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大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0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