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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务 公 告
 
关于启用新版山西省罚没票据的通告

2008-04-14 09:25:38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预[2007]99号文精神,从2008年1月1日启用新版“山西省罚没票据”,新版罚没票据采用“年票制”有效期为一年,当年票据当年有效。旧版票据使用到2008年2月29日作废。从2008年3月1日起所有旧版罚没票据全部作废,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收回并销毁。                        

    大同市财政局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