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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务 公 告
 
关于表彰2007年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卫士”的决定

2008-04-16 09:20:13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履行维护职能,既需要工会组织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评选“维权卫士”活动,就是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维权正气,大同市总工会决定授予石荣瑞、聂文武、张生平、刘保祥、柴英彪、王兴生、王润莲、曹天斌、郝跃荣、马录十名同志为2007年度大同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卫士”称号,并提请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为他们荣记一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维权卫士”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保持和发扬勇于维权的浩然正气和大无畏精神,发挥表率作用,为依法维权,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再立新功。


    大同市总工会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