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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务 公 告
关于开展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通知
2008-04-24 09:17:36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的通知,依照国务院192号令及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规定,现对我市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已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占用国有资产的市、县区属非金融类企业开展2007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
年检截止时间:2008年5月31日。县区属企业到县区国资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年检,市属企业到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申报年检。另外尚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的企业(含同时领取营业执照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尽快申报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地址:大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科(大同市城区御河北路头条33号) 电话:0352—60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