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应季自产自销瓜果蔬菜临时售卖摊点的通告(第一批)
广大市民、瓜农菜农朋友们:
今年应季瓜果蔬菜即将上市,为进一步促进农产品流通,方便市民生活,助力农民增收,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在市区设置应季自产自销瓜果蔬菜临时售卖摊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销售时间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如遇特殊天气或不可抗力因素,将另行通知)。
二、设置地点
第一批共设置23处应季自产自销瓜果蔬菜临时售卖摊点,具体分布如下:
所属街道 |
设置点位 |
摊位数量 |
备注 |
马军营街道 |
绿洲西城二区西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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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洲西城三区东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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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街道 |
永康御花园广德街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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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街道 |
云中路新开西三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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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泊寺街道 |
重熙街馨泰佳园东区北侧路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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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街道 |
五州帝景二期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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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路市场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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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街道 |
安益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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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城西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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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路街道 |
景福街枫林逸景惠购超市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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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街怡园小区底商外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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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街道 |
华阳日月城北门西侧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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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苑街道 |
北立生巷临时便民市场以东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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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路清阳街口北侧东、西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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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街道 |
俱乐部西街早市巷内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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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东街巷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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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旺街道 |
云锦里周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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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街道 |
迎泽南街花鸟鱼虫市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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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泉里便民市场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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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虎湾街道 |
武州路桥西小区西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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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郡小区2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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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街道 |
兴和路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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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头街道 |
小南头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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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要求
摊位规范:经营者需在指定的摊位内经营,不得擅自移位、扩大经营面积。摊位应保持整洁,货物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堆乱放。早市收摊时间:8:30,夜市出摊时间:18:00。
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摊位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严禁随意倾倒垃圾、污水,保持地面清洁。
经营范围:仅限于销售本人自产的瓜果蔬菜,严禁销售其他商品或进行二次批发经营。
文明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礼貌待客,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分贝设备招揽顾客,避免噪音扰民。
设施维护:爱护周边公共设施和绿化植被,不得损坏、破坏。
四、管理措施
日常监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城管部门将加大对临时售卖摊点的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对初次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多次违规或拒不整改者,依法予以处罚,并取消其经营资格。
联合执法:城市管理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城市环境。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和瓜农菜农积极支持配合,共同维护好临时售卖摊点的经营秩序和城市环境。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或取消售卖摊点的,我们将提前告知经营者,经营者应积极配合。
本通告由大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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