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7/2025-00047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5-16 11:01
标题: 河山正气丨栗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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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正气丨栗毓美

发布时间:2025-05-16 11:01 来源:山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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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安邦

兴水利民

他们是治水贤能

公而忘私

奉献于民

他们是清正楷模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联合编写的《河山正气——中国治水代表人物廉洁故事》

精选23位治水人物嘉言懿行

赓续水利廉洁文脉

传承水利廉洁基因

小编撷取书中精华

以飨读者

进一步扩大水利廉洁文化的感召力影响力渗透力

生平

栗毓美(1778—1840年),字含辉,号箕山,又号朴园,山西浑源人。清嘉庆七年(1802年)以拔贡授河南任知县,后历任知州、知府、粮盐道、开归陈许兵备道、湖北按察使、河南布政使、护理巡抚。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任河东河道总督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军务,主持豫鲁两省河务。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二月病故于治河工地。因治理黄河有功、办事实心,道光帝赐谥“恭勤”。

治水业绩

栗毓美天资聪慧,6岁时就显露才华,9岁时,他写的诗文颇受人称赞。19岁时,在岁试中成绩优秀,享受官府生活补贴;24岁时,考取拔贡生,时任山西学政的莫宝斋认为其必成大器;25岁时,栗毓美入京参加朝考,名列二等第二名。奉旨以知县用,签分河南。

临行前,栗毓美拜访莫宝斋先生。先生问道:“你准备怎样做官呢?”栗毓美回答道:“以洁己爱民济之,以勤慎持之,以恒久实心实力,不敢苟且随俗。”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近40年的为官生涯中,他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一心为民,而其最大的功绩则是治理黄河。

心思巧妙抛砖筑坝

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栗毓美署河东河道总督,主持河南、山东黄河及运河的修防工作。当时的情况不容乐观,黄河在河南决溢频繁,朝廷在治理黄河上投入的财力居高不下,而运河又常常因为缺水阻碍漕运,严重影响了国计民生。

栗毓美上任后,非常注重调查研究,经常乘小船沿河道巡视、考察,及时了解各处堤坝和沿岸防护情形。他的心中仿佛装有一张治水图,河道之曲直高低,河水之宽窄深浅,流速之快慢缓急,皆了如指掌。每逢风雨即将到来时,他立即到达容易出险的地方,一旦出险,便亲自指挥抢险。他深入群众,不断总结治黄经验,并在实践中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整套治河理论,汇集在他撰著的《砖工成案》中。此外,他最为后世称道的治黄成就,便是“抛砖筑坝”的治河新法了,也是历史上有关黄河治理技术的一次重大创新。

栗毓美在担任河东河道总督前,曾多年在黄河中下游一带为官,对黄河水患治理已有一定的心得和经验。清道光二年(1822年),栗毓美任武陟县知县,在督挖城壕时,发现塌落的旧城砖经多年泥沙浸灌,凝结成堆,却愈发坚硬,比石料和秸料埽更加经济实用;清道光九年(1829年),栗毓美在任开归陈许兵备道时,深知埽工以高粱秆等植物茎秆为主,容易朽烂,便用养廉银二千两买砖,并让仪睢厅试行以砖代埽,后因升职转任没有实施。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栗毓美的“以砖代埽”设想已经初步形成。在担任河东河道总督前后,鉴于在武陟、原阳、杨桥、黑岗口等多处应用“以砖代埽”取得成功,栗毓美奏请清廷,力陈“以砖代埽”的功效,建议在全河推广。面对众多非议,甚至诽谤,栗毓美丝毫没有退缩,在他多方奔走呼号下,终于得到了道光帝的重视和支持,并正式批准了设窑烧造河工砖。

实践证明,“抛砖筑坝”在护堤和抢险中比过去沿用的“埽”更加稳固、节省费用。栗毓美治河5年中,没有发生大的河患,推行砖坝后,“三年未生一新工”。根据常赞春编的《谥恭勤河督栗朴园先生事略》记载,“5年之间,省银百五十余万两”。“以砖代埽”一直延续了100多年,直到新中国成立前,“抛砖筑坝”仍然是治理黄河的一个重要方法。

恪尽职守运河修防

栗毓美在担任河督期间,对运河修防也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让作为水柜的微山湖、蜀山湖水量充足,进一步保证漕运通畅,他修建山东运河、洳河、捕河、上河、泉河五厅闸坝,并修理渠道。一年后,他又发现夏秋雨水较少,微山湖水柜存水严重不足,于是上书《六议》,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漕运。栗毓美认为汶河分济南北漕运,戴村坝为水柜蓄洪最关键之处。他发现,在南旺村修的玲珑、乱石、滚水三坝,主要是为了拦汶水济助漕运,但在遭遇大水时常常漫坝,泄入盐河归大清河入海。特别是河床增高,泄水过多,这样注入水柜的水自然越来越少。对此,栗毓美提出了加高三坝的设想。为了说服有关河臣,栗毓美不用国家投资,自己捐银购石五百方,加高坝身。当他看到蜀山湖堤身单薄残缺,便又捐资九千贯进行修理。自从栗毓美修筑增高戴村坝后,各湖水源充足,符合朝廷规定标准,从而有效保证了运河畅通。此外,他捐俸疏浚的万金渠,在济运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仍为当地人使用。

后人称赞栗毓美“南有屈子忧国投江,北有栗毓美舍身治河”,正是对其一生治河的高度肯定。《清史稿》对当时十多位河督分别点评,对栗毓美的评价最高,“卓为当时河臣之冠”,确实当之无愧。

廉洁事迹

清慎勤明案无积牍

栗毓美认为,为官者,只有清、慎、勤还不够,必须有一“明”字才行:“世之明而不能清、慎、勤者固无足论。若清而不明,则流于刻。慎而不明,则流于蒽。勤而不明,则徒劳罔功。故必加一明字,方为体用兼备。”

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栗毓美在安阳审理了一起戚姓兄弟因地亩争产涉讼案,兄长一直认为兄弟二人非一母所生,继母尤其溺爱其弟。过去地方官对于这种争产争继之事,颇为头痛,不胜其烦,但栗毓美不惮烦劳,反复劝导:“事继母孝,正所以报汝父汝母之恩。汝以弟非同母屡次争控,是知有母不知有父,且敢谤怨继母,子道与兄道两亏矣。”栗毓美还未说完,戚姓兄长就磕头谢道:“小人幼曾读书,未明大义,微公言,几陷于禽兽。”泣感而去。

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栗毓美在办理一件赌博案件过程中,牵涉一位房东,由于他审理细致,查明该房东并不知情,依例办理,没有株连无辜。这位房东非常感激,并在两年后栗毓美离任并奉调回省之时,直接送来千金,栗毓美坚辞不受。后又跟到省城送来米、帛、器具等物品,栗毓美仍然没有接受。

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栗毓美代理河内知县时,有一富户因事拟罪,连年没有结案,颇受拖累之苦。栗毓美上任后,立即予以审结。卸任后,该富户拿出三千金以寿礼的名义送给他,被严词拒绝。4年后,栗毓美的父亲去世,河内这位富户又以丧礼名义送来三千金,他再次婉言谢绝。

当时,由于栗毓美廉洁奉公,官微薪低,经济并不富裕。在他处理父亲丧葬时,几乎无钱安葬,只能举债。即使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他仍然坚持做人为官的底线,不禁让人心生敬佩。

栗毓美在担任知县和知府期间,审理案件一万多件。他公正严明,不事刑求,惟以至诚至情相感,原告被告心悦诚服,从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被人们誉为“今代之龙图”。

克己奉公不计得失

栗毓美认为:“凡是有利于民者,断无不利于国。”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栗毓美代理西华县知县,当时因农作物遭受霜冻,造成饥民众多,并且西华县连接河南其他灾区,米价上涨,贫民买粮十分困难。栗毓美请求上级开仓出借平粜,因当时情况紧急,实在等不到上级批文,栗毓美当即决定开仓救民。这种做法既有被罢斥的危险,又面临个人赔补粮仓损失的处境,以至同僚都劝栗毓美不要这样做,栗毓美毫不为意地说:“某一日在官,不忍一日不尽心民事,以此罢斥何憾!”

大灾后瘟疫流行,栗毓美深入疫区,和医官共同制作控制瘟疫的药物,按户发到百姓手中,很快使瘟疫得到控制,没有造成一例人员死亡。

“当虑知府称职之难,不可先存得失之心。”这就是栗毓美对待官职问题的态度。清道光元年(1821年),栗毓美时任武陟知县,为节约经费遵循上级河厅官员指令迟买秸料,却被前来视察的河南巡抚姚祖同参奏并革去升衔顶戴,停其升用。有人为栗毓美鸣不平,但栗毓美并不介意,认为“予惟知愧励耳”,仍旧一如既往尽职尽责。

此外,栗毓美还坚持几十年如一日捐资为民,造福一方。纵观他的一生,其捐款的主要用途涉及社会民生、黄河治理和文化教育等方面。要仔细算清栗毓美的一生究竟做过多少好事,办了多少实事,捐助了多少钱,现已无法准确考证。在他去世后,家中只有祭田四十余亩,祖宅旧院一处(现在的栗府为他去世后道光皇帝赐建)。史书描述其“遇寒峻饮助必丰,到处周济贫乏,见义必为,虽囊橐无余,犹称贷以益之”。在当时“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贪腐成风的背景下,栗毓美可谓是独善其身的一汪清流。

清正廉洁家风优良

栗毓美认为,做官应心系国家和百姓,不应追求声色货利;应该为百姓谋利益,而不应处处想着个人利益;如果不严于律己,注重自身形象,就会影响到朝廷的吏治,就会遭到老百姓的反对和唾弃。栗毓美不仅自己身体力行,并且言传身教,教育家族子弟积极上进,以国事为重。

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栗毓美在代理西华县知县时,他5岁的小儿子栗耀患脾弱症,骨瘦如柴,身体虚弱。经医生诊治,需要陈仓米约一斗煎汁和药,治疗此病症。当时正值西华县开仓赈灾,其长子栗烜请求给弟弟带些仓米治病,被栗毓美斥责道:“仓谷岂可颗粒入私?况现办灾赈,汝弟以米和药,病未必即瘳,而灾黎增升斗之米,即享升斗之惠,何不晓事至此。”后来,栗烜再三泣涕乞求,栗毓美始终不许。其家风之严,由此可见一斑。

清道光八年(1828年),长子栗烜遵例报捐员外郎,分发刑部江西司行走。作为父亲,栗毓美谆谆告诫,还给他寄送了自己所著的《鞫狱琐言》,传授工作心得经验。栗毓美去世前夕,正在巡河途中,得知栗煊任职刑部郎中届满,被选用为知府,随即写信告诫栗煊:“当虑知府称职之难,不可先存得失之心。升沉有命,宜静以听之。”告诫儿子作为人臣首先要考虑如何当好差,而不是考虑个人得失,个人仕途升降要顺其自然,不要过多考虑。

栗毓美小的时候就讲究孝道。他13岁时,亲生母亲白夫人去世,悲痛“哀毁如成人”。不久父亲栗渥患疮疾,很是危险,栗毓美亲自伺候,背着父亲流泪哭泣,并到祖祠祈祷,其间,药必亲尝,伺候父亲百余天直到病愈。后来,他对继母孙夫人也依旧孝顺。父亲去世后,他承担起抚养一家人的责任,殷勤教育弟弟及侄子。栗毓美在弟弟任杭州通判不久,专门写信告诫他“尽职守,动廉隅,甘旨之奉,当竭力接济,勿以为念”。当孙夫人随五弟到杭州时,栗毓美因公务繁忙,没有去送行,想到老母远行,恐怕今后难以见面,顿时流下了眼泪,没想到竟一语成谶。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二月十七日,就在栗毓美去世前一天,还手封全鹿丸,准备寄给孙夫人。后来,在栗毓美弥留之际,他对闻讯赶到的治河官员说:“只要大家真诚为国,同心协力,慎重修防,我死也瞑目了!”身边人又请示遗言,他只是哭着呼唤老母亲,语不及私。道光二十年(1840年)二月十八日,一代河官栗毓美最终病逝在河南胡家屯治河工地,终年63岁。

清道光皇帝听到栗毓美去世的消息后,十分震悼,他沉痛地说:“栗毓美办事实心,连年节省帑金数十万,一旦病故,诚为可惜。伊因办理公事,致临终无亲属一人在侧,尤为可悯。”并为栗毓美晋赠太子太保衔,御赐祭葬,予谥恭勤,祀名宦祠。一直将栗毓美引为知己的林则徐为其撰写了墓志铭,深情歌颂了栗毓美一生的功勋业绩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寄托了无限哀思与怀念。文中最后作铭赞道:“帝任之专,公肩之力。财殚牵茭,虑枕炼整。五载试行,厥功已丰。北流不复,永式栗毓美”。其灵柩由河南运回山西时,百姓沿途哭拜,千里不绝。就连曾经对栗毓美生前有成见的一些同僚官吏,也闻之流涕,可见感人之深。

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朝廷批准栗毓美入祀国家名宦祠、祀祠堂、大王庙或书院,并建专庙供奉。据《豫河志·祀典》记载:“同治十二年(1873年),奏准原任河东河道总督栗毓美於郓城金龙四大王庙内添置神位附祀。”这是栗毓美被国家正式列为河神之始。在他被封为河神的同时,也被请入国庙——嘉应观,享受国家祭祀。此后,皇帝屡屡加封,尤其是光绪皇帝,上任伊始,便加封栗大王,而且5年内加封了3次。

河南、山东等各地人民为了纪念栗毓美,还为他修建了祠庙,拜他为“河神”,尊为“栗大王”,成为人们怀念、敬仰的英雄和崇拜的偶像,至今仍为人们称道和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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