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0/2025-00029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4-02 10:22
标题: 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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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

发布时间:2025-04-02 10:22 来源: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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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起,中央电视台报道播出了湖北武汉部分医院、药店、药贩子与参保人进行违规“医保取现”的调查报道。近日,武汉市医保局已依规暂停新洲区涉案5家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武汉市公安机关已对涉案嫌疑人进行依法控制,多名药贩被刑事拘留。

国家医保局针对“回流药”现象表示,国家医保局已经用一年时间,基本构建起了药品追溯码数据体系。国家四部委已经发文,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医保药品卖药必扫码,买药先验码。必须有码,必须扫码,无码医保不结算。

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用国家医保局APP扫码,一旦发现此前别人消费结算过,那就是回流药,应该坚决投诉,坚决索赔,维护消费者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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