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31/2023-00031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两网编辑部
发布日期: 2022-04-02 16:45
标题: 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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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4-02 16:45 来源:大同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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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一、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二)本年预算具体构成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绩效目标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职责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做好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相关社会经济调查任务;负责对农业、农村等社会经济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监督检查,提供农民生活水平监测、农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农业普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为正科级单位。无下设科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预算公开表2022年.xls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 年收支预算151.15万元,比2021年142.8万元增加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0.1万元比2021年142.8万元增加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公积金预算增加;项目预算增加水电物业费1.06万元。

(二)本年预算具体构成情况

    从功能科目看,2022年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5.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2万元,全部为本年预算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无“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3.90万元,比2021年14.07万元减少0.2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5万元,为印刷服务,比2021年1万元减少0.75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水电物业费,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当年申报预算的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均已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项目在申报预算时同步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市财政局在批复项目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

每个项目在设定绩效时,突出关键绩效指标,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分别设置,如产出指标方面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方面设置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满意度指标方面设置了社会公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建立了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

以下列示大同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2022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

J水电物业费_202203241512191.xls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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