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大同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同财法〔2024〕3号
2024年,大同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升财政干部群力意识、法治素养为核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全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推进总体目标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4年,我局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制定《大同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形成常态化学法机制,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为我局财政工作的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
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财政法治工作,进一步彰显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属性。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坚决执行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推行《大同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制度,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制定《大同市财政局法治建设领导组工作规则》、《大同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办公室工作细则》,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党政一把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成效显著。
二、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迎难而上,积极应对,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依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管政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向市政府提交《大同市市级财政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二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财政领域相关制度,为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推动相关领域立法,认真做好省财政厅、市人大、市政府以及市司法局等转来的各类涉法文件征求意见工作。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推动《大同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和《大同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的有效落实,加强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核。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管理。2、做好政策措施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筑牢制度基础,开展学习培训,向全体干部传达公平竞争审查各项要求。2024年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小组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局本年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财政文件中没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3、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我局聘用律师协助我局处理了一项行政复议案件,为六项行政裁决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方面的作用,并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决策水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名单》的公示工作,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继续落实《大同市财政局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全局2024年行政执法证申领、换发及审核注册工作已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我局全年共计新申领7名干部执法证。3、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更新配备执法设备,提升执法水平。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1、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巩固改革成果。按照上级要求,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重新进行详细核对,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更新,并清理规范了相关证明材料。2、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安排,继续做好我局权责清单事项梳理上报工作,今年梳理了我局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共计28项,发生了两项行政确认事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六项行政裁决事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已全部按规定在政务公开信息平台报送公示。3、落实大同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做好我局“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规定,及行政审批局要求,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完成网上填报录入等各项工作,通过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监管执法有关信息,为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府资金管理等行政事务中实施信用激励和惩戒提供数据支持。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营商环境新要求,按照《大同市全面创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大同市营商环境考核“政策措施落实及成效”分项指标,按照工作职责,逐条逐项落实,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项项有进展。按照市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和统一安排,建立台账,汇总情况,按要求完成我市创优营商环境考核任务,打造更优质财政服务水平。
(七)发挥税政管理职能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地方税政管理职责,联合市税务局,确认了大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大同市慈善总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并予以公布。2、按照《关于做好山西省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复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等有关规定,完成了对国家税务总局广灵县税务局提供的山西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退税资料的复查工作,并上报给山西省财政厅。3、为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在我省顺利贯彻实施,在征求市税务局、市水务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财政职能,完成了《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政策的通知》的征求意见上报工作。
(八)大力加强普法教育培训
1、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关要求,坚持“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原则,把对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法制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行政复议法培训班等活动,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印发法律宣传手册,组织涉法知识考试,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3、“12.4”宪法宣传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我局在系统内部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按支部科室为单位集体学习等形式,学习宪法精神、新修订的会计法、统计法等,印发了一系列学习资料,在交流学习过程中提高了法治意识,宣传了法治知识,全力营造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4、按照大同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同市〈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专项答题的通知》要求,我局作为成员单位,全员参加了此次网络专项答题活动。5、按照大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所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了市直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课程,通过专题培训学习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不够;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民主参与机制不够健全,方式比较单一;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仍需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5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共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省财政厅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五个继续。一是继续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二是继续推进财政“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三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四是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审查效能和质量;五是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培训实效,强化法治意识。
大同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