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4-00013
信息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2-20 15:44
标题: 大同市2023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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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2023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15:44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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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同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认清直达资金在稳定经济运行的突出位置,共争取到中央直达资金71.83亿元,省级配套直达资金11.76亿元。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压实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妥善予以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预〔2020〕3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直达资金重点保障“三保”支出,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困难群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方面支出。

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71.83亿元(其中:市级36.72亿元,各县区35.11亿元),市级已分配本级12.68亿元,已分配县级23.57亿元,未分配0.47亿元,分配进度98.7%;各县区已分配57.38亿元,未分配1.3亿元,进度97.8%。

省级对应安排直达资金11.76亿元(其中:市级5.32亿元,各县区6.44亿元),市级已分配本级1.92亿元,分配县级3.36亿元,未分配0.04亿元,进度99.2%;各县区已分配9.36亿元,未分配0.44亿元,进度95.5%。

全市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已形成实际支出74.86亿元,支出进度89.6%。

二、主要成效及做法

一是提高站位,明确责任。大同市财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直达资金在稳定经济运行的突出位置,积极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按照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直达资金范围、性质,使用要求等,第一时间妥善予以分配。严格按照财政部直达资金扩围要求,重点将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其他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成品油税费改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将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是妥善分配、精准投向。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和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增收工作面临很大压力,但支出不断加大,基层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我市切实抓好上级下拨直达资金的契机,做好前期项目对接和申报,明确重点项目,妥善分配资金,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文件后,第一时间会商有关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完成资金分配下达、指标登记等工作,确保了资金快速下达至各预算单位和各县区。

三是加强监控,跟踪问效。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天候”对直达资金实行全流程监控,严格把好直达资金支出关口,实时监控资金下达情况、资金支付和项目台账,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同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将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导入监控系统,确保直达资金各个环节清晰明确。对监控系统平台发现的问题,点对点限时督促相关部门、县区进行整改,确保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真正实现惠企利民。

大同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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