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4/2024-00136
信息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8-22 17:34
标题: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大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同市监发〔2024〕90号
时效: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大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2 17:34 来源:标准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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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相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发〔2024〕9号)和省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晋市监发〔2024〕106号)工作部署,现将《大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发〔2024〕9号)和省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晋市监发〔2024〕106号)工作安排,为了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增加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进一步激发潜在消费,发挥标准引领力量,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宣传并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制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市级地方标准。

2024-2025年,在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方面要有突破。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的单位,要对口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相关领域大同市地方标准的制定奠定组织基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抓紧研制各自领域涉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市级地方标准,为我市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发挥技术力量。

组织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培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助力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不断提高商品与服务质量,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以标准提升促进消费升级,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制定一批市级地方标准

1.加快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督促用能单位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以工厂绿色化发展为导向,逐步探索、健全我市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积极配合省级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围绕我市风电、光伏、数据中心等优势产业领域,研究制定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相关部门配合,完善重点领域循环利用标准。探索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

3.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和省级地方标准。积极参与全省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家具等可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制定工作。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支持力度。聚焦煤机装备制造、氢能装备制造、高效节能设备、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对大同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按照《大同市标准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经费支持。(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5.加强标准对比提升。以煤机装备制造、氢能装备制造、医药等我市优势产业为重点,开展标准对比研究。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对标达标提标机制,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标准有序衔接。在能源、循环经济、装备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标准+认证”工作模式,以先进标准助推产品质量提升,打造大同品牌。鼓励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省、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贯彻实施能耗能效标准

7.严格执行国家能耗能效标准,鼓励我市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火电、炼化、煤化工、钢铁、焦炭等领域能耗限额国家标准,以及充电桩、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准。推动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耗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低碳技术标准研制

8.加快开展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设备升级与退役等标准研制。逐步健全地方清洁生产标准体系。推动农用残地膜回收作业技术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消费品标准应用

9.开展家具领域国家标准宣贯。积极参与建筑装饰装修产品及绿色建材评价等标准制修订。探索研究制定绿色低碳建材、利废建材标准。实施新一代视听产品及高端消费电子产品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标准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的重要性、紧迫性、支撑性作用,切实落实《大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动标准研制,出台标准实施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标准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标准与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的协同,推动标准和政策统筹布局、协同实施。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抢占标准话语权。

(三)推进技术创新。加快形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服务体系。组织标准化技术机构组建专家队伍,及时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支持社会团体为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制定原创性团体标准。

(四)强化实施监督。坚持“谁归口、谁实施、谁监督”原则,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西省标准化条例》法定职责,负责标准在本部门、本行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在“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点活动中,加强标准宣贯。深入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积极推进企业对标达标、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深化标准化改革,以标准创新提升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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