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8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大同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工业园区、开发区水资源论证落空。2010年后成立的36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中,34家未按照要求开展水资源论证,没有结合水资源承载力,科学限定用水总量,园区取水没有得到有效约束。
二、整改措施
(一)我市涉及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共5个,分别是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云冈区、新荣区、左云县、广灵县省级开发区。2022年底前,按要求完成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水务部门协助推动完成审查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落实《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控制园区内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2年底前,按要求完成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目前,大同市5个省级及省级以上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均已完成:(1)2022年10月18日,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2022〕243号对新荣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2022年12月15日,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2022〕307号对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进行了批复;(3)2022年12月15日,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2022〕308号对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进行了批复;(4)2022年12月28日,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2022〕349号对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进行了批复;(5)2022年12月28日,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同审管水发〔2022〕42号对广灵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二)严格控制园区内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市商务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园区内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2021年以来我市5个工业类开发区园区内未上马高耗水项目。2022年以来,我市开发区共实施五次“三个一批”项目246个,涵盖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基础设施、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及大健康、节能环保、特色轻工业及其他传统产业项目,对于全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创新生态,加快绿色转型,推动大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8日,共10天)向大同市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王 悦
联系电话:7995207
电子邮箱:dthbdcb2017@163.com
大同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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