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19-00052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大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4-10 10:32
标题: 大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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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对县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市国资委要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实施国有资本监管,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明晰权责边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强化风险管控、资本运菅和审计监督,促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大同经济转型发展。

索 引 号: 035200026/2019-00040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大同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19-05-29 16:06
标题: 大同市国资委组织机构职能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国资委组织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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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国资委组织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1.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对县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市国资委要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实施国有资本监管,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明晰权责边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强化风险管控、资本运菅和审计监督,促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大同经济转型发展。

内设机构

大同市国资委设16个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党建工作科)

负责机关党委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委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市国资委团委的日常工作。

2.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文电、会议、办公、纪要、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值班、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和委机关的外事工作;联系监管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

3.人事科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4.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人才工作办公室)

研究拟订加强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的选任方式。

5.政策法规科(研究室)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的研究工作,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承担委机关法律事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稿的组织起草、审核协调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承担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6.规划发展科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联系所监管企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7.财务监管科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协调处置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督促委派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联系税务等机关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国资委系统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相关办法,引导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组织拟订大数据的标准体系、考核体系以及采集、管理、开放、应用和共享等标准规范,统筹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8.产权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9.企业改革一科(市国企改革办公室)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业化重组。

10.企业改革二科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管理,推进管理创新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培育新动能,加快转型发展。协调所监管企业生产要素,推进所监管企业之间的协同协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瘦身健体,处置“僵尸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组织实施监管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协调解决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

11.考核分配科

健全企业国际对标、行业对标体系,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联系社保等部门有关工作。

12.资本运营科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工作;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的有关工作;联系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有关工作。

13.内审科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审计监督参谋助手作用;负责委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出资人审计;联系督促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所监管企业目标责任进行第三方评估;接受上级审计部门业务指导。

14.监督科

负责有关监督成果在委内和所监管企业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5.信访综合科

负责信访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需要国资委配合的相关社会公共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承担其他相关综合性工作。

16.宣传工作科(机关党办)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国资委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委机关的党群工作。

 

 

 

 

 

 

 

 

索 引 号: 035200026/2023-00065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大同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3-09-14 15:54
标题: 大同市国资委机构信息公示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国资委机构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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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国资委机构信息公示

单位名称:大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曹辉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御东行政中心东辅楼8层

邮政编码:037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352-7787618

索 引 号: 035200026/2023-00064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大同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3-09-14 15:39
标题: 大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委领导分工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委领导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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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国资委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曹辉(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市国资委全面工作并分管内审科。

周碧宇(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长级):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统战、工青妇、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领导人员管理和培训、企业人才、精神文明、宣传等方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建工作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人才工作办公室)、宣传工作科。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涛(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高文(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企业规划发展、招商引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国有产权交易监督、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兼并重组、分离办等方面工作。分管规划发展科、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一科(市国企改革办公室)。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曲卫华(党委委员、副主任、挂职):负责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法律事务、政策研究、国有资本运营、国有资本收益、国资系统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国资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研究室)、资本运营科、财务监管科(大数据平台建设及研究和应用工作)。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振云(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企业关闭破产、信访维稳、内部审计事务、企业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企业改革二科、内审科、信访综合科。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石飞雄(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负责全系统的监督核查、党风廉政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分管监督科、信访综合科。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昭(二级巡视员):负责机关事务、机关人事管理培训、机关党群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总支。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隽(四级调研员):负责监管企业经济运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监管企业劳动分配、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本运营、国有资本收益、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监管科、考核分配科、资本运营科。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宝山(三级调研员):协助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国资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于向锋(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监管企业劳动分配、经营业绩考核、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国资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宏宇(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领导人员管理和培训、企业人才、意识形态、监管企业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及双拥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宝庆(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内部审计事务、分离办、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委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同市国资委党委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