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4/2024-00043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3-12 16:40
标题: 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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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16:40 来源:大同市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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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2024年我市初中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2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考报名工作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学校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准高效做好各环节重点工作,确保中考报名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实施。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本人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我市《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

(2)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学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3月14日8:00—19日18:00

网上缴费:3月14日8:00—20日22:00

现场确认:3月21日8:00—26日18:00

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本市户籍的往届生、本市户籍非本市学籍的应届生(外返生)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

3.具有我市《义务教育证书》的外地市户籍往届生在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

五、资格审查

各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学校要协调学籍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1.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居民身份证》,由学籍所在学校审查报名资格。

2.本市户籍的往届生须持《居民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由户籍所在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审查报名资格。

3.本市户籍非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返生)须持《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开具的带有初中学籍号的《学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审查报名资格。

4.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我市《义务教育证书》,由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审查报名资格。

5.应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基〔2012〕43号)规定执行,由学籍所在学校审查报名资格。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交验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6.报名学校下载打印本校初中三年级在籍名单一式三份,经校长逐页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交县(区)学籍管理部门,一份交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一份用于本校学生报名。

7.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学校应认真核验考生学籍、户籍等信息,杜绝违规跨区域报名。

8.按照晋招考中〔2024〕1号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

(1)台湾省籍应届考生须持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的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4)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农村户口(父母及子女均系大同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户口)独生子女,交验《居民户口簿》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5)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中考优待政策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24]192号)、《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3]1号)、《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公通字[2024]8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消发[2024]2号)、《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司发[2024]3号)、《山西省国家安全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国安厅发[2023]18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高一项计算。

报名结束后,各学校要将各类照顾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各类照顾对象证明于4月30日前交市招考中心审核。

六、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分“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或学籍所在学校领取报名号和初始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点击导航栏“考生登录”,选择“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考生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山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承诺书》等。

(3)报名号采用十二位数编排,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24”;第三、四位为“52”;第五、六位为县(区)代码;第七、八位为毕业学校或单位代码;后四位为流水号。

2.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可网上缴费。中考收费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考报名考试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4]7号)执行。中考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网上支付。

3.现场确认

各报名确认点要提前配置相关设备,根据实际搭建满足相片采集要求的环境,确保确认工作顺利实施。

(1)现场确认采用读取身份证信息与考生报名信息核对,并现场采集考生相片的方式进行。

(2)相片采集要核对考生姓名、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防止名、号、像同本人不符的现象发生。确认完成后,用A4纸打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由考生和考生家长认真校对并分别签字负责。

(3)班主任要根据学籍表及考生上交的《居民身份证》,认真核对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4)往届生、外返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进行确认及考生相片采集。

七、考试科目

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信息技术、理化实验(二选一)等。

1.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科目的考试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2.体育考试:

(1)考试时间:四月中下旬。

(2)考试项目

必考项目: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选考项目(任选2项):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握力/体重、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仅限女生选考)、俯卧撑(仅限男生选考)。

考生报名时要选定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一经确定、提交,不得更改。

(3)总分5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5分。男、女生分别按照各自的评分标准计分。

(4)参加考试的考生,中长跑项目最低得分8分,选考项目每项最低得分6分。

(5)符合免考条件的残疾考生,成绩按总分的80%计;其他免考考生,成绩按总分的60%计。

3.信息技术考试在五月上中旬举行,由市电教馆组织实施,各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学校配合完成。

4.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二选一)在五月上中旬举行,平城区范围内的市直初中学校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其他县(区)范围的学校由所在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组织实施。

八、工作要求

1.2024年是新旧中考交替之年。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密切配合做好考试衔接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报名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2.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团会、家长会、微信等渠道和途径宣传我市2024年初中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和有关规定,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市初中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规定和要求,同时对报名考生加强纪律教育和诚信教育,确保所有考生知晓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3.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做好考生服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对报名考生进行培训,指导考生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并仔细核对,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修改。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自己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期间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场所,指定辅导老师指导学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不得为非本校学籍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做到应报尽报。

4.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要将报名考生是否具有报考优质高中招生定向资格、中考政策性加分等信息在全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将所有证明材料分类登记造册,经校长签字确认,连同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县(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市直中学报市招考中心。

5.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强化各环节工作人员业务及工作流程培训,做到履职尽责。对在报名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非法获取报名资格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6.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考生报名信息,如有违反,将严肃追责。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密码泄露、信息被他人篡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县(区)教育局、招考中心(招生办)和报名学校要牢固树立“服务考试、服务考生”宗旨意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阳光作业,确保初中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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