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4/2025-00019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3-05 10:43
标题: 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童语同音”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童语同音”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5 10:43 来源:大同市教育局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1〕3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和新录用的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国家统一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025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幼儿园教师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二)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儿童普通话监测体系,对幼儿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普通话水平监测,确保幼儿普通话听说能力显著提升。

(三)通过常态化抽查督导,推动“童语同音”计划高质量实施。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强化师资队伍普通话能力建设

1.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和新录用的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开展全员培训与考核

(1)精准摸清师生底数。重点对本区域内3—6岁不会普通话的学前儿童、涉及乡镇幼儿园或幼教点情况、幼教老师、保育员情况等进行摸底。以能否使用普通话正常交流为标准,组织开展行动实施对象精准识别。建立工作台账,统筹安排未达标的教师和保育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确保学前幼儿的普通话水平稳步提升。

(2)积极开展教师培训。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普通话不达标及基础相对薄弱的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尤其是乡镇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利用周末、假期等课余时间,通过集中培训、个性化辅导、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系统学习普通话教学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内容,强化普通话教学专业素养,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二)完善幼儿普通话监测机制

1.定期监测与记录。各幼儿园每学期对在园幼儿开展不少于1次的普通话水平监测,重点评估听、说能力。

监测采用“游戏化测评”形式(如儿歌朗诵、情景对话等),结果纳入幼儿成长档案。

2.建立分级干预机制。对监测待提高的幼儿,制定个性化辅导方案,通过“一对一结对”“家庭语言指导”等方式强化训练。

(三)强化督导抽查与结果应用

市、县两级抽查制度。市教育局每学期随机抽查不少于10%的幼儿园,重点检查教师普通话证书、幼儿监测记录及教学实施情况

县(区)教育局每学期实现辖区内幼儿园抽查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成立“童语同音”专项工作组,各幼儿园内成立“童语同音”专项工作小组。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资金安排,用于幼儿园教师培训、监测工具开发及薄弱园帮扶。

(三)推广优质资源。结合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鼓励偏远地区的教师和学生参加“中华经典诵读写”系列活动。

(四)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也发挥“大手拉小手”作用。广泛组织引导师生、家长参与“小手拉大手学讲普通话”活动,将学讲普通话延伸到家庭,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拓展各级各类优质校(园)高质量教学资源帮扶及大学生推普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也发挥“大手拉小手”作用。

(五)完善帮扶工作举措。在城乡园、公民办园结对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帮扶举措,开展园对园、师对师、幼对幼结对帮扶。鼓励示范园、优质园通过跟岗实习、轮岗培训、资源共享等方式辐射帮扶乡镇园、幼教点,提升普通话普及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附件1.山西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暨采分办法.xls
      附件2.大同市幼儿普通话能力监测记录表(参考).doc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