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大同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教字〔2024〕120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根据山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大同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大同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大同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202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为主旨,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与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主线,以促进全体学生的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主责,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育并举。筑牢正确育人导向,坚持德育为先、智育为重、体育为基、美育为要、劳育为本,构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坚持科学施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关注和发现学生思维、兴趣的差异,推动初中和高中学段教育内容、方式实现有效衔接。
坚持公平公正。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持续完善招生规则和程序,切实保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广大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坚持稳妥推进。按照市级统筹、县(区)落实的原则稳妥推进,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借鉴成功地区经验,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妥推进。
(三)总体目标
健全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管理机制,完善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分(包括政策性加分)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重要参考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到2025年,与全省同步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将初中学生毕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并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考试科目:涵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12个科目。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
2.考试内容: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加强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
3.考试分值:考试成绩以实得分数呈现,总分850分,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学50分、历史75分、道德与法治75分、地理50分、体育(统一测试环节)60分、信息技术1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15分(物理6分、化学5分、生物4分)。
4.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采取操作考试。以上科目考试成绩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体育采取统一测试结合平时考核,统一测试成绩以分数呈现,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平时考核结果以等级形式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呈现。艺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结果以等级形式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呈现。
5.组织实施: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科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其中地理、生物学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末,其他学科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末。以上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筹部署,各县(区)组织实施。
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其中,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理化实验操作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均于当年五月底前完成。以上科目由全省统一要求,全市统一制定测试办法,以县(区)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中,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理化生实验操作由市、县(区)招生考试中心承办,信息技术由市电化教育馆承办。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要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观察、记录和分析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准确、客观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1.评价内容: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2022〕7号)文件精神,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创造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出台大同市新时代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指导意见(另文下发),建立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各初中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评价细则。
2.评价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坚持“谁了解谁评价”的原则,以班主任、学科教师、学生本人、同学等作为评价主体,坚持评价过程化、课程化和实证化。建立市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由各初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严格审核、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等基本程序,为每位初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3.结果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创造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分别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三)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明确招生录取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分(包括政策性加分)是高中阶段各类型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重要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方式为原始卷面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
2.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政策性加分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加分范围和增加分值。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信息需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后,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公示、接受监督。
3.科学核定招生计划。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挖掘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结合学校区域布局、生源状况、办学规模等因素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要求,由市教育局依据当年有关招生计划政策,报请省教育厅统筹分校下达招生计划。继续坚持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6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政策,并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统一规范录取程序。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一律实行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办理录取手续。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5.坚决杜绝违规招生。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跨县(区)招生、降低录取要求招生或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之前提前招生。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示制度,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审批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异地分校、办学点,不得招生。
6.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各县(区)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招生考试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事件和违规招生、违规宣传等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大同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形成有效合力,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各县(区)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领导组,统筹谋划、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改革举措,确保有序推进。
(二)健全保障措施。各县(区)、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摸清教师底数,按要求配齐配好相关学科教师。要继续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按标准配备理科实验、音体美、信息技术等满足课程实施的设施设备,提高应用水平和使用效率。加强考试条件建设,全面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任务,维护“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
(三)深化教学改革。坚持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牵引,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不得压缩艺术、体育、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课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畅通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为推进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实施方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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