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fgw00/2022-00037
信息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5-23 09:02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通知
文号: 同发改社会发〔2022〕58号
时效: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09:02 来源: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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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发改社会发〔2022〕58号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市残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领域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2〕10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中央资金拨付到位进度,兑现项目申报建设主体责任承诺,彻底消除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逾期未开工、工程进展缓慢及支付率低、超期未完工、已完工未销项”等问题(以下简称四类问题),切实发挥社会民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等方面的作用,现就加快推进社会民生领域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组织实施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各市直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坚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常态落实,确保如期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按期拨付资金。

    (一)督办已下达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月调度工作制度。根据今年2月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情况,我市社会领域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仍存在上述四类问题。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及各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用好重大项目库的调度功能,及时了解相关项目进展情况,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要逐个了解分析原因,敦促项目主体抓紧推进,倒排时间表,按点督战,帮助协调解决实施难点。对于资金到位率低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申报项目时的资金承诺,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于投资支付率低的项目,要进一步查明原因,敦促项目主体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批准建设内容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已完工未销项的项目,要抓紧办理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并提交国家重大项目库销号。

    二是及时准确填报重大项目库。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项目信息填报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按月审核项目的进度填报情况。对于完工时间早于资金下达时间、工程进度与资金拨付比例不匹配、项目长期未有新进展等明显异常信息,要及时追问原因,指导准确填报项目开竣工时间、完成投资、资金到位及支付等信息,敦促加快进度。

    三是建立问题项目清单重点督办。国家从2022年3月开始,将按月通报各省项目进展情况。请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直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快“问题项目清零”进度。要抓紧建立问题项目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一项目一方案”管理,落实项目推进举措及完成时限,抓紧推进问题项目整改到位。因不能按期开工建设、配套资金无法落实到位或者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不能完成既定建设目标的,要及时报告情况和原因,并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在月调度通报的基础上,联合市直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二)加快推进2022年申报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近期陆续下达社会民生领域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请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已申报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相关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确保各项前期工作成熟,争取资金下达后即能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项目要抓紧推进,充分用好地方资金,不要等待中央投资下达,抓紧形成实物工程量。对于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或者相关手续办理停滞,不能依照项目申报资料承诺按期开工、建设的,将作为之后社会民生领域分配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的重要参考。

    (三)超前谋划2023年中央预算内项目建设。请各县区、各部门按照相关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方案要求,提前做好2023年申报中央投资项目储备、遴选工作,严格把关报送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保符合国家支持方向,会同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土地、规划、立项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为争取明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做好准备。

    二、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

    2021年我市社会民生领域已实际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46亿元,支持了20个教育、卫生、旅游领域项目建设。相比国家审核通过的项目资金总额,我市已发行债券金额占比仍然较低。请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及各相关市直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一是对于2021年的专项债,要敦促项目主体抓紧按要求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应发尽发,切实发挥好专项债推动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已发债项目要抓紧推进建设进度,形成有效实物工作量。

    二是2022年专项债已下达部分额度,请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敦促项目主体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发债,尽快开工建设。对于前期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三、项目推进实施工作要求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及市直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完成重大项目库数据更新填报,确保项目进度信息填报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并参照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进度一般规律,做实项目监管工作,确保月调度制度高效执行到位。相关重点问题协调解决信息要随月报及时报送或反馈。同时各相关部门按照行业职责分工,分别履行对所分管领域的政府投资监管职责。对问题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约谈等,提出整改方案,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抓紧推进项目实施。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要分年度、分领域对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建档立卡,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底数,做到随问随调、时查时清。对国家和省级通报的涉及上述四类问题不能按期整改完成的项目,我委将视情况研究缩减该领域县、区下一年度申报资金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研究配套政策。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区社会民生领域项目建设情况,充分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力量,针对项目建设中发现的短板弱项,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举措,拓宽投资渠道,提升投资效率,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推动本地区社会事业和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望各县区、市直部门接到通知后引起高度重视,确实履行项目主体监管责任,建立专班,督办超期未完工、配套资金未落实、未及时办理销项手续等问题,挖出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梳理制度性经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定人、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做实督办整改,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高标准弥补问题损失,强有力推动所有问题项目早日整改到位。我委将组成督导组适时对问题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于3月25日前将附件中资金到位情况及推进举措填列完整报回市发改委社会科(公共邮箱dtfgwshk@163.com)。

    附件:2016年以来社会民生领域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存在问题清单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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