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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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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3-07 09:01
标题: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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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09:01 来源: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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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大同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

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创优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政发〔2022〕25号)和《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晋市监发〔2022〕168号)要求,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六届二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三无”“三可”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对表国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着力补短板、挖潜力、强优势、争先进,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

紧扣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省前列,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能见效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大同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三、重点任务

(一)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权益保护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行为。

(二)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

(三)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和快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和证券化。

(四)提升涉外审批服务水平。梳理涉外审批服务事项,为外资企业在同设立和发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来同创业投资及就业发展,提供办事指南、涉外政策查询、便民服务等指引服务。

(五)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积极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跨地区信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奖惩。

(六)探索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与修复工作规范,加强与税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信息共享交互,为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及时调整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

(七)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

(八)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严格落实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

(九)强化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明确重点监管事项、程序、方法等。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十)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

(十一)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聚焦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分类梳理编制服务事项清单,整合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

(十二)清理市场监管领域隐性壁垒。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开展清理隐性壁垒规范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清除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设置的隐性障碍,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清除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所有制限制、资本限制、资质限制等不合理限制性条款。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实时了解掌握各创新改革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涉及多业务部门配合的工作,要统筹组织、整合资源,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高效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强化制度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要求,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科学把握改革时序、节奏、步骤,推动创新改革工作走深走实,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

组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等宣传活动。

    附件:大同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任务清单大同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任务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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