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19-00042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9-04-10 09:46
标题: 大同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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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大同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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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拟订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部门联合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汇编、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市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的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大同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

索 引 号: 035200009/2020-00064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7-28 15:20
标题: 大同市司法局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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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大同市司法局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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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大同市司法局,接受中共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大同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大同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承办局管干部违纪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扶贫工作。

(三)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管理、考试录用、调配、考察任免、职称、考核、劳资、表彰奖励等相关人事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法治调研督查科(行政审批管理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学理论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县(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五)立法科。组织制定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协调办理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工作。统筹协调督促立法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承担相关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意见征集和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研究提出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相关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政府规章的备案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有关机关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修改意见的答复工作。承担相关市直部门法制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汇编、清理等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对外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市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帮教安置工作。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指导全市公证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协会的工作。

(十二)司法鉴定管理科(仲裁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仲裁工作。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司法鉴定协会开展工作。编制全市司法鉴定、仲裁名册并公告。

(十三)律师工作科。指导、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国(境)外律师机构驻同办事机构和律师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编制全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名录并公告,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十四)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行政装备科。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六)戒毒工作科。指导、监督全市戒毒系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研究审核并监督落实戒毒重要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戒毒系统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协调处理戒毒所突发事件。

(十七)科技信息科。负责拟定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索 引 号: 035200009/2024-00008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2-19 15:45
标题: 大同市司法局机构信息公示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司法局机构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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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大同市司法局

单位负责人:邵晋栋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昌宁街239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2-2088633 0352-2088699 0352-2088635 0352-2088636

索 引 号: 035200009/2024-00062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3-25 15:16
标题: 大同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分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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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晋栋(党组书记、局长,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大同市落阵营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主持大同市司法局全面工作。

兰日祥(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依法治市、法治督察、法治调研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督察科、法治调研科。在党组书记、局长外出期间,主持日常工作。

邓庆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党建、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政治部、党组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汪冠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科技信息、行政装备、社区矫正管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科技信息科、行政装备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大同市人民调解协会。

刘建军(一级调研员):负责律师、普法与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大同市律师协会。

张培文(二级调研员):负责公共法律服务、戒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戒毒工作科、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同市落阵营强制隔离戒毒所、大同市御诚公证处、大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张晨光(二级调研员):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立法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立法科。

王秀芳(三级调研员):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宗富国(三级调研员):负责司法鉴定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司法鉴定管理科(仲裁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