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4/2023-00200
信息分类: 食品安全
发布机构: 大同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0-10 16:46
标题: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18期)
文号:
时效: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18期)

发布时间:2023-10-10 16:46 来源:食品抽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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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畜肉类)17大类食品的1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139批次样品中134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灵县梁志利副食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3-08-08的杏干(水果干制品),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广灵县老郄鲜菜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3-08-23的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广灵县君成果蔬精品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3-08-24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广灵县君成果蔬精品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的2023-08-24的生姜,其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广灵县九富常青菜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3-08-24的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产品销售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产品相关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2、2023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3、2023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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