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7/2021-00019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3-17 15:15
标题: 大同市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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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15:15 来源:大同市水务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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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依法治水管水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深化水务体制改革、强化依法治水、推进水务法制化建设为中心,密切结合系统实际,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创新载体,抓住重点,注重实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局党组常态化带头履职。局党组书记、局长文晓东同志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时听取水利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亲自研究水利立法、执法监督、“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法治问题,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法律顾问等制度。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抓具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系统化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落实局党组一把手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成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了本年度的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对我局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部署;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下发了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工作落实到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确保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年中及时召开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及时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

(二)加快水行政机关职能转变

一是根据我市机构改革以及《大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同字【2019】85号文件精神,我局共有10项行政许可事项、5项其他权力事项转交市审批服务中心,我局对未转交的行政许可5项、其他权力10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我局现有7类共74项行政权力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全部在市政府网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明确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完善了抽查模式、风险分类模式、专项整治联查模式,各有关科室制定了抽查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充分运用公示的市场信用信息,将其有效利用到水利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上,努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抓好水行政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2017年-2020年,由我局牵头完成《大同市御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及《大同市水土保持条例》(修订)工作,经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多次调研、编写草案并多次修改和完善后,《大同市御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经市人大多次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批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贯彻实施;《大同市水土保持条例》已经省人大批准,于2020年1月1日颁布实施。

2.强化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一是完成对权力清单进行梳理调整。根据省《关于集中梳理调整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及权力清单“四级四同”要求,根据三定方案,完成局权力清单的梳理工作及“四级四同”同步工作。

二是积极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法律服务。针对重点水利工程大多涉及到土地和各种权益关系的实际,主动介入、积极发挥法律把关和咨询服务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水事纠纷,保障了水利工程的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和生产安全。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化。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保障程序公正,切实转变行政职能,使行政职能向“服务型”和“法治型”转变,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以“三化管理”为目标,努力在建章立制和具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化。以建设“法治型水务机关”为目标,积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各项水事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与行政执法相配套的《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行政问责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水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执法监督和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追偿制度》,使我局依法行政得到全面提高。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贯彻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守则》,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每一件违法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条款适用、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文书制作、卷宗归档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使以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得到纠正。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人性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动文明执法,在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执法的同时,充分考虑和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尽量避免或减少因执法活动给当事人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影响,与当事人建立了良性互动关系。

(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把提高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对《宪法》《监察法》《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进行专题学习,撰写心得体会43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明显提升。

二是抓好干部职工经常学法。根据《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局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将宪法、涉水法规和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作为重点内容统筹安排。11月份局组织干部职工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100%,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五)严格执法资格认证。

根据《山西省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下属单位行政职权收回的单位,不能再进行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人员不能再办理执法证件的要求,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及我市没有水行政监察队伍的客观情况,经局党组反复论证,形成了以局机关各业务科室人员兼职水行政执法工作、以局直属单位人员配合局机关完成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模式,水行政执法人员由原来的96人变为当前的22人。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普法学习。制定印发了《大同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下发《大同市水务局关于全面贯彻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把法治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2.是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力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紧紧围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污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抓好3.22“世界水日主题活动,定购水行政宣传刊物1000份,宣传画2万张,制作宣传册1万份、宣传单2万张、宣传展板28块,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仲裁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应诉标准、流程,细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各业务处室作为承办机构,局法制机构负责法制协调和指导。坚持工作做在前面,注重矛盾事前化解,积极引导原告自愿撤诉,减少行政机关不必要的诉累。

二是做好水利信访和水事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处置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改革大局稳定,建立完善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机制,定期预判分析可能出现的水事纠纷,把纷争处置在萌芽状态。

(八)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旗帜鲜明讲政治,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4次学习研究部署专项斗争、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将专项斗争与净化政治生态、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行业形象、协同依法打击、规范行业监管、提升治理水平紧密结合,扎实推动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涉水地方性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如《大同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大同市水土流失补偿费、治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距今已20余年的时间,随着国家提倡绿色生态发展,特别是从国家对水土资源实行最严格管理的要求来看,相关的法规已不能满足实际发展的需要。

(二)水行政执法队伍存着明显薄弱环节。一是缺少专职队伍。水利部《水行政监察工作章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建水行政监察队伍。我省11个市市级水务局中,我市是唯一没有成立水行政监察队伍的市级水行政主管单位,特别随着机构改革,我局原来委托局直属单位行政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模式已不符合《山西省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造成只能以局机关业务科室人员兼职水行政执法工作,点宽面广、人员少、任务重、专业性差、工作冲突大、没有执法装备、没有执法经费。

(三)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存在一定难度。一是暴力护法给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威胁;二是案件执行难,在水事违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致使案件拖延时间长,办案效率较低。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等有关情况

1、充分发挥了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市水利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为推进全面依法治水营造良好氛围。

3、强化监督,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把依法办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本单位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4、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健全并落实党组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5、健全并落实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及时率、合法合规率达到规定要求。

6、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行政机关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学法执法能力培训和资格考核。

7、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了责任制清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水利法治培训,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依法行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利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9、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应诉机制,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过程中依法调查、取证、核实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依法治水管水用水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深入贯彻中央和水利部关于水利法治建的决策部署,结合大同水政监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水政监察职能,积极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我市水事秩序。

(一)健全机构,积极打造专业化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是目组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水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水政执法队伍,努力改善水行政执法环境、装备物资、提供必要的经济激励及保险保障,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消除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强化水政执法工作与水政监察人员专业培训;

(四〉持续推进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五)加强水政执法指导与执法监督工作;

(六)预防和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工作;

(七)深化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大同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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