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水务局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治水兴水战略全方位推进大同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不断深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织密法治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快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
1.积极配合开展水利立法工作。配合省水利厅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修订前期征求意见反馈工作。配合省水利厅完成《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正以及《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工作。
2.做好水利立法储备。配合省水利厅开展《山西省农村供水用水条例》《山西省河湖长制条例》等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二、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3.加强常态化水行政执法。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强化对地下水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地下水超采、破坏地下水监测设施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关闭自备井,提升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对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岸线、违法取水等水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符合立案条件必须立案查处,禁止有案不立、以管理监管代替执法检查、以督促整改代替行政处罚。持续深化水利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非法采砂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4.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积极联系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大违法线索移送力度,着力解决一批涉水突出违法问题。
5.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水事案件案源及案卷评查工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行政执法提供参考指导。加强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拓展非现场执法手段应用,深入部署使用掌上水行政执法系统,有效提升基层水行政执法能力。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6.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大同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统筹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复议诉讼等各方面工作,细化任务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7.扎实做好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水事矛盾隐患集中排查和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矛盾隐患,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保障群众水事权益。
8.加强水利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水利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并作为提请审议的必经程序。
9.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通过办理复议、应诉等案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意见书、建议书、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
10.大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及我市水利普法工作安排部署,以《宪法》《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大同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借助“山西水利大讲堂”平台、“晋水以案释法”微信小程序,促进基层执法人员学法的进一步常态化。
11.精心打造特色普法宣传阵地。对已建成的水法治基地,要最大化地利用好、宣传好,切实发挥好的涉水法治宣传普及作用,全面丰富内容,做好巩固提升。
五、认真开展政策研究工作
12.着力提升水利政策研究水平。结合我市水利发展形势,紧紧围绕奋力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的要求,在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等方面加强政策研究,为局党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3.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对表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4.推进作风建设。全面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水法治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人民情怀,坚持立法为民、执法为民、普法为民、复议为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增强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专业水平,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水利政策法规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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