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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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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20 15:50
标题: 《大同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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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解读文件

发布时间:2023-10-20 15:50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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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公共文化领域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财政关系,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确定公共文化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厘清支出责任,实现权责匹配,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区域管理优势,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加高质量文化供给,为新时代建设文化强市提供有力保障。由我局负责起草《大同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于2023年9月完成前期内审工作,10月17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23〕32号,予以印发,并由我局负责解释。该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配套措施三部分。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山西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7〕39号)精神,推动公共文化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我局着手制定。

二、制定时间线

3月2日,下发市直相关部门《关于对<大同市公共文化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函》,于3月30日,完成了对各单位征求意见。

9月20日,完成了对方案的优化。

三、主要内容

目前,该方案已通过司法审查,具备发布条件,《大同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仍保持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配套措施。


大同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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