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5/2025-00046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4-25 16:14
标题: 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文号:
时效:

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4-25 16:14 来源: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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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执法依据

检查范围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执法主体

实施主体

1

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

 

负有退役军人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拥军优属的国有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拥军优属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进解决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监督检查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退役军人保障有关条款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制定的涉及退役军人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采取书面检查、非现场检查,电话抽查、网上核验等方式落实日常检查工作,在发现问题线索后视情依法定程序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及在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问题后,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检查。

市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市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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