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创造安全、和谐、稳定、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大同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要求,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依法经营和安全生产为目标,以执法活动为手段,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大力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秩序和安全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二、工作方式
根据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针对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存在的重点问题,以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按照“分层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充分运用联合执法、“双随机”抽查、“四不两直”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检查水平,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消防管理和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情况;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双重治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和保障情况等。
(二)监督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情况;娱乐场所是否含有禁止内容的音乐曲目;游戏游艺场所是否存在宣扬赌博的设备;营业性演出是否含有淫秽、色情、低俗等禁止内容或邀请违法失德艺人参演情况;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是否超审批范围开办考级活动;剧本娱乐场所是否使用含有暴力、色情的剧本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诚信经营情况等。
(三)监督检查各类旅游经营单位是否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是否存在订购不合格产品和服务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是否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
(四)监督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是否存在使用限制塑料制品情况。
四、检查安排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
指导文化和旅游场所、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对企业自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
时间:每季度一次企业自查
(二)开展重点时段检查
1、元旦、春节期间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1月初至2月下旬;
2、全国“两会”期间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3月份
3、“五一”小长假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4月下旬至5月初;
4、暑期和旺季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7月份和8月份;
5、“中秋”“国庆”黄金周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9月份和10月初。
(三)开展“双随机”抽查
抽查单位数量不低于监管企业总数的20%。
时间:全年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并责任落实到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平城区内的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四)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长期学习,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监督检查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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