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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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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4-04 16:23
标题: 大同市召开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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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召开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4-04 16:23 来源:大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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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主持人:大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市委市政府新闻中心主任 殷雪年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切实致力于规范行业管理,保障行业民生,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赵志刚同志,市国资委四级调研员刘宝庆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刘波同志,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本场发布会议程有两项。首先,有请赵志刚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赵志刚:

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大同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3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大同市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大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市交通运输局同时印发了关于规范巡游车经营主体变更、加强驾驶员管理、明确巡游车车型选择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条件。

一、背景过程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第一张名片”,直接关乎城市形象打造。但是,长期以来,我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以12345市民热线为例,涉及出租车的服务质量投诉居高不下。另外,随着网约车的兴起,新老业态的矛盾日益显现,如何统筹发展、规范运营也成为不得不面对的课题。因此,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也是我市文明城市创建、“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的应有之举。

具体讲,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的切实体现。推进网约车合规化是国家的政策要求,本次印发的《意见》坚持“疏堵结合”,提出了包括许可准入、规范平台经营行为以及设定不合规车辆、人员清理的过渡期等措施,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二是满足公众出行需求的重要保障。随着公众多样化、高品质出行需求的不断增加,传统出租汽车服务已很难满足,必须加快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互联网+出租”,丰富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供给,更好适应和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要。三是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客观要求。大同是国家重点旅游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作为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行业,出租汽车是我市第一张名片,锚定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城市发展定位,对于提高我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多次听取汇报,做出安排部署,组织研究《意见》的起草工作。为了配合《意见》实施,我局同时起草和制定(修订)了《实施细则》以及规范经营主体、驾驶员管理、车型选择等相关政策措施。

二、征求意见建议及调研情况

在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我们一共组织了三次较大范围的征求意见建议工作:

一是在2023年7月前后,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10场227人(次),座谈对象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巡游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负责人、网约车经营者以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后,我局主动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省厅高度关注支持,在太原组织了省厅部门、各市交通局相关人员的讨论会。

二是根据市委在2023年12月5日出租汽车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上“广泛征求出租车从业人员意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的工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信访有关部门,分3个组,深入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就拟出台的《意见》和《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措施,面对面向巡游出租车经营者进行宣讲和解读,并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座谈谈话从2023年12月6日起,截至2024年1月6日,历时1个月,谈话交流人员累计为4013人,其中,面对面座谈交流1819人,通过电话一对一政策宣讲2194人,达到了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征求意见的预期。

三是从今年2月26日到3月6日,我们将《关于推动大同市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大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最后,经过梳理,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8条,采纳13条,采纳结果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反馈。

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先后赴安徽合肥、四川眉山和省内太原、临汾等地进行调研,吸取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分析执法检查、12345热线工单办理、网络舆情处置中的问题,基本掌握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行业监管和促进行业自律,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模式落后、服务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我们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坚持统筹兼顾4项需要坚持的原则,以增强乘客出行体验,满足公众高品质、个性化的出行需求为目的,解决好出租汽车企业、出租车经营者长期积累的历史矛盾和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加强行业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要最大程度统筹好出租车新老业态的发展和利益,统筹好发展与稳定,统筹好公众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的权利权益。

(三)工作内容。共有18项措施,基本上回应了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1.“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完善运力调整机制”2项,主要针对既要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又要防范无序发展问题,明确了出租汽车巡网融合、差异化发展定位和总量科学调控的思路;

2.“强化巡游车企业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引导规模化经营、加强驾驶员管理、优化助老出行服务”等5项内容,主要解决企业管理不力,出租车行业管理粗放的问题,对巡游车企业、巡游车、驾驶员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可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企业管理弱化、行业准入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3.“推进网约车合规化”1项,主要针对网约车实际存在但在地方不合规的问题,为规范管理奠定基础。从5个方面明确了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内容、运营管理基本要求和准入退出机制等;

4.“加快推进车辆绿色升级、加强驾驶员背景核查”2项,是落实国家和省行业发展要求,对车辆和从业人员准入条件进行了限定,明确新增和更新出租车(含网约车)必须使用新能源车和甲醇汽车,行业部门明确标准,不指定车型,尊重经营者选择权。

5.“理顺定价机制、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服务质量信用评价、加强信息化建设”4项,从行业管理角度,明确了有章可循、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强化日常考核、提高监管能力等任务。

6.“加大执法力度”1项,主要是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营运等顽瘴痼疾,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达到治违治乱、净化市场的目的。

7.“关心关爱出租司机、优化乘车体验、优化业务办理”3项,站在出租车从业人员和乘客角度,以强化服务为内容,明确了对出租车群体的关爱、对提升乘客出行体验的举措,营造和谐理解包容的氛围。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专班)。二是加强联合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维护市场公平,保障公众权益。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行业进行扶持。四是维护行业稳定。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畅通投诉渠道,重视风险防范化解,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五是强化党建引领。开展“大同出租”党建品牌创建,发挥党员司机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提升。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正确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四、《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包括6章34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网约车的定义,明确了市、县(区)的管理主体和职责;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及退出机制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对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及退出机制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服务规范”。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服务行为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监督检查”。对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负有网约车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处理时限等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附则”。对“顺风车”进行定义,明确其为双方自愿民事行为,不属于营业性运输。对《实施细则》的时效、解释权等进行了规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为巡游出租车释放红利。《意见》起草充分考虑传统巡游车发展的历史过程,为解决巡游车在网约车合规后面临的困难问题,为巡游车释放红利:

一是利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对巡游车经营者购买新能源车辆进行适当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是每车5000元;

二是市政府办公会议定,由市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元,对巡游出租车进行补贴,主要用于对经营者GPS服务费、继续教育费进行补贴,对统一巡游车驾驶员服装和座套进行补贴,对出租车驾驶员毒驾筛查进行补贴,对评选出的旅游形象大使、“最美的哥的姐”,以及热心社会公益、拾金不昧、爱心送考等的驾驶员进行奖励。

三是支持鼓励巡游车优先进入网约平台,而且,巡游车加入网约车平台无需审核,可直接加入;

四是加大“的士驿站”建设力度,鼓励宾馆、饭店等为巡游车司机提供停靠休息、如厕、饮水等社会化服务。

(二)今年重点开展的工作。

1.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从4月1日到10月10日,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持续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加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大力整治车容车貌、鼓励驾驶员开展行业文明竞赛、加大对违法违规营运的打击力度等,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2.坚持严格执法和行业自律,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擦亮城市公交出租名片。在出租汽车行业建立“红黑榜”制度,每月通过“红榜”对行业内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热心公益等的驾驶员进行公示,对交通执法部门查处的违规营运的出租车及驾驶员通过“黑榜”进行曝光,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同时,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在驾驶员年度考核和评优奖励中,对照“红黑榜”予以相应的加减分。

3.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一是交通执法部门加强与公安、交警的协作联动,对大同站、大同南站喊客拉客行为进行整治,加强路检路查,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二是与宣传、网信、12345热线等部门加强联系,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乘客投诉和网上舆情,及时反馈通报处置结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强与铁路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每日各时间段的客流情况,便于及时调配运力,疏散旅客。

主持人:

谢谢赵志刚同志的介绍。

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各位记者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开始提问。

山西新闻网记者:

国有企业如何在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谢谢!

大同市国资委四级调研员 刘宝庆: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我市国有企业在出租汽车行业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仅从数量来看,我市现有11家出租汽车企业,其中6家是国企,占据半壁江山。现有4958辆巡游出租车,其中3304辆属国有企业,更是绝对多数。可以说,在出租汽车理顺经营管理、调节运力机制、理顺价格调整等方面,国有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巨大,所做贡献也十分突出。

近年来,市属国有出租汽车公司始终牢记“国企姓党”这一根本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助力市民出行、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展现了国企良好形象。

当前,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属国有出租汽车公司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行业监管、国资监管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建优势、市场优势、主力军作用,牢记“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市民”使命担当,坚持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不断强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具体讲,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宣传途径,通过各种媒介平台,将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措施向出租车经营者进行详细解读,让大家理解、支持并踊跃参与到行业发展中,凝心聚力推动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二是优化企业服务。不断加强企业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展示国有企业风采。要切实从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车容车貌整治等方面下功夫,让驾驶员对企业的归属感再加深,责任感再加强。三是加强矛盾化解。针对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认真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驾驶员诉求,千方百计解决经营者困难,将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行业稳定。四是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强化市属国有出租汽车公司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擦亮“雷锋车队”“敬老车队”“爱心车队”等服务品牌,为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注入党建动能。

总的来说,我市国有企业在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潜力,可以通过发挥政策引导、科技创新、服务优化、行业规范化和产业链协同等方面的作用,为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山西经济日报记者:

在推动行业发展中如何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谢谢!

大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波:

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持续用力,依法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一是有力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没有营运资质非法营运车辆;加强明察暗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多种方式掌握非法营运车辆的基本情况,对非法营运实施精准有效打击;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对群众举报、路检路查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快速核实,查证属实后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二是重点整治违规经营。对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加强重点区域联合执法。主动联系对接火车站、高铁站、机场所属地的公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对火车站、高铁站、机场的喊客、拉客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取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是建立“红黑榜”制度。每月通过“红榜”对行业内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热心公益等的驾驶员进行公示,对交通执法部门查处的违规营运的出租车及驾驶员通过“黑榜”进行曝光,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

大同日报记者:

网约车合规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许可是否有数量限制?谢谢!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赵志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只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准入条件进行了规定,控制平台公司和网约车数量上限无上位法律法规依据。在许可过程中,我们将建立网约车风险提示和运行监测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引导,加强市场经营状况监测,建立行业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科学评估网约车发展规模,适时对市场需求进行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已许可的平台公司和车辆数,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潜在的经营者理性分析,有序进入网约车市场,确保网约车市场规范有序。

主持人

谢谢赵志刚同志。由于时间的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三位发布嘉宾的情况介绍和问题解答,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

希望新闻媒体持续关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切实提升我市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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