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满意消费”大同市召开“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3月13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大同市消费维权工作总体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主持人:中共大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大同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委市政府新闻中心主任 殷雪年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天我们邀请到: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建国同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小军同志,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贾建宇同志,请他们为大家介绍一年来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本场发布会议程有三项。首先,有请张建国同志介绍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总体情况。
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张建国: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对各新闻媒体、各相关单位长期以来对大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下面,我简要通报2024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深化消费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广泛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切实增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有效提升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提升消费者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引导科学、理性、绿色、健康消费,全年共发布各类消费警示提示60条次。开展了“3·15”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咨询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发布10个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敦促企业守法经营,有效净化我市消费市场环境。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依托12315平台,全系统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2.64余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2.34万元,投诉调解成功率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全市共建成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365家,422家企业建立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系统;617家经营主体、经营商圈作出“七日线下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
三、规范消费市场秩序,维护放心消费环境。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查处新型网络、民生、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20起。强力推进民生领域“四季守护”行动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缺斤短两”、假冒伪劣、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办案件2172件,集中销毁罚没侵权假冒商品3.97万件。
四、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全力守护消费安全。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研判会商,持续强化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开展校园食品、特供酒、医疗器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完成食品安全抽检14148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400批次,查办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案件1377起。
五、强化优质消费供给,提振群众消费信心。打造质量标杆,2家企业2个产品获评“山西精品”,2家企业通过“山西标准”标识认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成果连续三年入选国家总局优良案例。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培育发展,11件农产品地理标志、2件地理标志产品通过省级审核,“大同黄花”和“广灵小米”2个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获省级培育资金40万元。强化标准引领,做好“标准+餐饮+文旅”文章,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指导发布《大同刀削面烹饪工艺规范》《大同刀削面团体标准应用评价导则》两项团体标准,引领带动我市餐饮业态标准化管理和改造提升。夯实质量基础,建立大同市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库。全市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0项,省级生物医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省级化学类药品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序推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也是纵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确立的工作目标,更好地发挥自身职能,以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为契机,更大力度守护消费安全、促进消费公平、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谢谢大家!
视频:张雁君
主持人:
谢谢张建国同志的介绍。
接下来,进行第二项议程,有请李小军同志介绍我市今年消费主题年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大同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李小军: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宣传活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活动内容介绍如下:
一、举办大型纪念宣传活动
3月15日,在万达广场举办大同市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深入宣传消费维权活动主题,展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新成效。活动现场还将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投诉举报。参加单位有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平城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各级新闻媒体等单位。
二、开展“3·15百姓点检日”活动
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百姓点检日”线下活动,结合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等,让食品抽检贴近百姓、走进日常,使公众变身为食品安全的参与者、监督者和见证者,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发布2024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途径,多角度发布2024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多个领域,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希望通过这批典型案例的发布,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震慑不法经营者,敦促企业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净化我市消费市场环境。
四、开展假冒伪劣产品科普宣传活动
邀请相关企业现场进行科普宣传,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要仔细观察商品细节,留意商品包装与标识,远离价格异常低廉且来源不明的商品,擦亮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火眼金睛”。
五、开展首届“大同特色伴手礼暨消费者调查活动”
在“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组织举办首届“大同特色伴手礼暨消费者调查活动”,活动通过各县(区)消协推荐具有传统文化内涵、地域特色明显,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名录及品牌知名度高、质量过硬的产品,打造我市特色文旅伴手礼。同时,邀请30-50名消费者现场推荐测评,选出心目中满意的大同特色伴手礼。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李小军同志的介绍。
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各位记者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开始提问。
山西日报记者:
请问今年大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有哪些?谢谢!
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贾建宇: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对我市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工作作一简要介绍。
今年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以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为契机,创优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二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引导,3月份定为年主题宣传月,动员各相关单位、经营主体在各单位、商超卖场、地标建筑等场所开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公益宣传。针对投诉举报集中的领域、行业,及时开展消费提示警示,强化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公众消费知识水平和维权能力。三是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采取自我承诺方式,大力发展放心消费基础单元及放心消费集聚区。四是深入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不断提升线下无理由退货的覆盖面和承诺兑现率,督促作出承诺的经营者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亮身份、晒承诺,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让老百姓消费获得感更强。五是突出消费领域执法,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营销、缺斤短两、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食品中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六是强化民生领域日常监管,守牢守住安全底线。七是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向前端延伸,提升源头化解效能。拓展12315“五进”范围,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八是强化大数据分析预警,分析汇总投诉举报数据,准确查找市场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以投诉举报数据牵引监管执法工作,推动消费投诉源头减量。
谢谢大家!
山西法治报记者:
请问今年3·15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的具体涵义是什么?谢谢!
大同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李小军: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今年1月份,确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其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具体内容:
一是促进高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新质生产力引导消费新变化,广大消费者对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的高品质消费有着更多期待。消协组织要认真落实“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要求,积极听取消费者诉求,加强专题研究和消费指导,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掌握相关消费知识。
二是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也是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的基本前提。要着力打造更优纠纷解决渠道,推广扩大信息化数字化“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运用,搭建多元维权平台,缩短维权时间,完善维权机制,实现投诉便利化、信息透明化、处置快速化,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处置高效,维权无忧、敢于消费。
三是促进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更满意。新时代新征程,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有效解决制约居民消费潜力释放的堵点痛点,促进形成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着力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保障消费在安全轨道上迈向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谢谢大家!
大同日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2024年度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受理解决投诉举报的整体情况以及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谢谢!
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贾建宇:
根据2024年度12315平台的数据分析,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2.64万件。其中,投诉2.26万件,举报3528件,咨询138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2.34万元。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售后服务、食品安全、合同等。增长较快的问题有专利、标准化、认证认可、商标。
从商品投诉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增长较快的商品有计量器具、纤维、布料、卫生用品、文化和运动用品。
从服务投诉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服务主要有: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销售服务。增长较快的服务有金融服务、电信服务、邮政服务、洗涤和染色服务。
从咨询问题来看,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特种设备、价格监督、信用监管。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秉持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理念。
一、预付充值需冷静。生活中预付式消费无处不在,经营者若采取预收款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必须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大额充值前一定要了解商家经营状况、口碑,充值金额与实际消费能力相匹配,避免冲动充值。务必选择资质齐全、信誉优良、资金运转稳定以及商品服务质量好的商家。
二、老年消费要警惕。老年人消费时要警惕陷阱,不法分子常通过免费赠送礼品、讲座会销、免费旅游以及高新科技等手段促销,以“高息回报”等噱头诱导理财,实则多为骗局。特别提醒广大老年人: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购买保健品要查批准文号、官网核实,不轻信所谓偏方、特效药、神药,警惕“最新技术”“最高科学”“祖传秘方”等用语;遇上门、电话推销坚决拒绝。
三、网购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夸大宣传、不点击不明链接、不脱离平台交易。消费者可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若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可随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12315申诉举报中心将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贾建宇同志,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三位发布嘉宾的情况介绍和问题解答,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
消费维权关乎民生、切乎民意,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希望新闻媒体持续关注3·15系列活动和消费维权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