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9/2022-00041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1-26 09:48
标题: 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09:48 来源: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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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保质按量完成,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编制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促进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制定了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一是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把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各个工作环节落实到相关科室。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涉密审查、属性管理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制定《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汇编》,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的具体要求。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是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制定《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并对县区各对口部门做好政务公开的指导工作。二是及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局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部门动态等政务信息。2020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通过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8条、其他类信息共16条。2020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7

0

774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2

0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部分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不强,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了解;二是公开的部分信息不到位、不全面和不准确,信息发布质量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着力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动自觉。二是加速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公开,强化考核督查,全力解决信息公开不到位、不全面和不准确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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