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39/2021-00002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文物局
发布日期: 2021-01-25 10:01
标题: 大同市文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文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0:0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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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力提升了文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1、组织领导。立足新形势、新任务,修订完善了《大同市文物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分管领导及时部署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细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2020年12月,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党组作专题工作汇报。

2、机构设置。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人事变动实际情况,2020年,我局对政务公开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与任务,各项工作无缝衔接、精准落实。

(二)利用多渠道加强信息公开

1、通过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各类宜于公开的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文物部门机构设置、财务报告、重点工作等,方便公众了解我市文物工作情况,全年发布30余条。

2、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及市委宣传部等上级单位定期报送政务信息,内容基本涵盖全市文物系统日常工作动态的方方面面,全年累计报送近100条。同时,报送中办约稿2条,省委、省政府约稿4条。

3、接收市政府办公室转办依申请公开信息一条,内容为咨询云冈云冈石窟2015年--2019年近四年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我局信息公开领导组同意公开,按照相关程序,我们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并书面答复市政府办公室。

(三)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

1、源头认定。制定并印发《大同市文物局文件确定公开属性暂行办法》,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从文件拟定源头确定文件公开属性。

2、动态调整。建立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单位或科室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3、法定专栏。编制并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大同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内部机制。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建设,修订完善《大同市文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完善各个工作环节。

2、权利保障。各项工作进展良好,无政务公开投诉举报事件发生。

(五)积极探索解读回应工作

1、解读责任。制定《大同市文物局政策性文件解读暂行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起草单位或科室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

2、解读比例。积极探索非纯文字解读及多样化发布渠道。

3、回应关切。建立完善《大同市文物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大同市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社会舆情管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和办法》等制度。

(六)着力强化培训、自查作用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专题培训班,业务能力得到增强。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办工作安排,我局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多次自查,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市政府信息办。通过自查及时发现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短板与不足,并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1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681.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文物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工作的主动性上还需进一步提升;对部分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解读生动性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内容仍需要深入细化。

下一步,我局将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提高政策解读方式的多样性,推动文物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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