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成区市容秩序分级分类管理范围及标准(试行)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市容环境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大同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大同市建成区市容秩序分级分类管理范围及标准(试行)》,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分级分类管理范围
在建成区范围内,对275条道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商业繁华程度、古迹景点分布、道路的功能区分、人口密集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严格管理区、规范管理区和灵活管理区。
(一)严格管理区
1、平城区:
古城景区(和阳街-和阳门内街-清远街-清远门内街-永泰街-永泰门内街-武定街-武定门内街-下寺坡街-教场街-鼓楼东街-鼓楼西街);
明堂景区(南环路-友谊南街-向阳街-柳泉南街);
五大场馆周边(太和路-西京街-天泰街-恒安街-文瀛北路-文瀛南路)主要区域(太阳宫、五大场馆、文瀛湖);
恒安街(御河东路-文瀛北路)主要区域(法院、检察院、云冈大酒店、政务大厅、公安局、一医院);
迎宾街(御河西路-云中路)主要区域(三医院门前、农行门前、政府岗、友谊街口、迎宾桥西口);
太和路(云州街-同煤快线)主要区域(实验小学文博分校、大同方特欢乐世界、高铁站);
永泰南路(迎宾街-向阳街)主要区域(百盛、星茂汇、沃尔玛);
南环东路(永和路-文瀛南路)主要区域(万达、欣宇皇冠酒店、御花园小区、花千树小区、大同方特欢乐世界);
御河西路(南环路-平城街)主要区域(东小城、平城区十八校、御鑫商贸城);
云州街(御河东路-大同东高速口)主要区域(中医院、北岳小学、实验小学太和校区)共29条街区,31个主要区域点位。
2、云冈区:五一街1条街区。
3、云州区:坪邑东街1条街区。
4、新荣区:长城西街、府西街2条街区。
5、经开区:南环东路、恒安街、云州街3条街区。
(二)规范管理区
1、平城区:云中路、魏都大道、西环路、永泰南路、御河东路、北都街、南环路、向阳街、永和路、文兴路、恒源路、兴云街、西京街、文瀛南路、文瀛北路、平城街、北环路。共17条街区。
2、云冈区:云冈石窟周边、云新广场、恒安公园、平旺公园4条街区。
3、云州区:坪邑西街、昊阳南路、昊阳北路、老帅街4条街区。
4、新荣区:迎宾大道、长城东街2条街区。
5、经开区:高新园区、通航园区、纺织园区、医药园区4条街区。
(三)灵活管理区
1、平城区:118条街区,主要分布在除严格管理区和规范管理区以外的非核心区域。
2、云冈区:56条街区,集中于各街道的一般商业区和居民区周边道路。
3、云州区:20条街区,涵盖部分新建居民区周边及次干道。
4、新荣区:2条街区,分别为绿苑南路、开元南路。
5、经开区:12条街区,多为产业园区内及周边配套道路。
二、各级管理区标准
(一)严格管理区
1、市容秩序:严禁各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占道促销、店外经营、露天烧烤;严禁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揽客;严禁擅自圈占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共享交通工具须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严禁各类占道经营及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行为。
2、建筑物容貌: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定期清洗、粉刷;建筑物附属设施如空调外机、遮阳(雨)棚等应规范设置,不得有碍观瞻;建筑物的阳台、窗外严禁乱吊挂、乱晾晒、乱堆放等行为;临街建筑风貌应当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建筑立面应当按照有关单位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和改造。
3、户外广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擅自设置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广告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无残缺破损、无文字图案不全和灯光显示不完整等现象;严禁乱张贴悬挂广告、游走广告、举牌广告、散发广告等行为。
4、施工工地和围挡:施工工地应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冲洗设施,确保驶出车辆干净整洁;工地围挡应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外观色彩优先选用#1272和#1264灰色(《中国建筑色卡》GB/T18922-2008),房建、待建施工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m,影响市容景观的不应低于2.5m,拆迁工地施工围挡应设置2m以上封闭围挡,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挡设置高度为1.8m黄色刚性围挡,临时占道施工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夜间反光标识。
(二)规范管理区
1、市容秩序:不得擅自占道经营、店外作业、露天烧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道举办商业庆典、商业促销等行为;不得擅自占道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展台、舞台、伞棚等);不得擅自圈占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
2、早、夜市摊点(区):按照“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生活、不影响环境卫生、不随意改变经营业态”的原则设置和管理;经营区域内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停车泊位、市政设施、园林绿地、消防通道;经营者应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摆放整齐,不得超出摊位范围;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做到“摊走地净”,定期对经营区域进行清扫消毒。
3、建筑物容貌: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不得有构件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等现象;建(构)筑物外部和玻璃幕墙的清洗每2年不少于1次,对影响市容的脏污、缺损,应当及时清除和修复。
4、户外广告:不得在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场地、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悬挂、乱刻画、乱涂写广告等行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彩虹门、彩旗、充气物、实物造型等临时性户外广告的行为。
5、施工工地和围挡: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平整,无浮土积尘、无污水、泥浆排入城市道路;施工车辆、渣土车辆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染路面现象;施工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施工围挡等临时设施,清理现场、平整场地,修复施工中损坏的城市道路等公共设施;建筑施工垃圾需有资质的运输车队按照相关规定定时、定点进行收集清运;围挡标准按照严格管理区标准执行。
(三)灵活管理区
1、适当允许流动摊贩在城市次要道路、背街小巷等道路两侧适合的空地,按照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允许的地点设置摊点,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定时、定点、有序经营,不得阻碍交通和行人出行。
2、适当允许快递企业在不影响行人出行、交通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快递企业门店临时、规范、整齐占道配送和分拣,保障市民生活用品供应。
3、允许扩大开办便民市场范围。可以利用空场、空院开办便民市场,引导流动商贩规范经营,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4、同时需执行规范管理区的市容秩序、建筑物容貌、户外广告、早、夜市摊点(区)、施工工地和围挡管理等部分标准,维护城市基本形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