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5-00078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4-22 15:36
标题: 大同市司法局出台工作举措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司法局出台工作举措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5-04-22 15:36 来源:大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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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大同市司法局日前制定出台《大同市司法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举措》,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以最有力的法律手段、最优质的服务举措、最及时的法律意见,为民营企业发展开出“法治”良方,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涉企制度供给,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完善涉民营企业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全面推行“部门初审+司法局审核”的“双审制”,对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建立快速审查绿色通道。严格涉民营企业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二是强化公正文明执法,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明确慎用行政处罚措施,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认真受理民营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将涉民营企业执法案件列为案卷评查重点范围,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作用,拓宽民营企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

三是细化涉企法律服务,破解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常态开展“法治体检”,深化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为新设立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托管”服务,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用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大同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质量法律咨询服务。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打造“产业链+公证”模式,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四是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民营企业发展疏堵通淤。指导各级调解组织深入排查企业矛盾纠纷,努力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强化行政复议化解争议职能作用,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容缺受理”,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条件。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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