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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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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26 15:52
标题: 关于印发大同市促进数据呼叫(标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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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同市促进数据呼叫(标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6 15:52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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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促进数据呼叫(标注)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促进数据呼叫(标注)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根基工程,我市立足资源优势,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数据呼叫(标注)产业(以下简称产业)在我市发展的独特优势,做大产业规模、做优产业结构、做出产业特色,聚力打造“一城一地一链”,从而带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政策中的数据呼叫和数据标注产业,分别为:

1、数据呼叫产业:数据呼叫产业是指企业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人工客服或自动呼叫中心为相关企业或组织提供咨询、投诉、售后、帮助、市场推广等服务而出现的一种产业形态。

2、数据标注产业:数据标注产业是指企业通过组织标注人员借助特定软件标注工具,以人工的方式为图片、语音、文本、视频等数据内容打上特征标签,使计算机通过大量学习这些带有特征标签的数据,最终具备自主识别特征的一种产业形态。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二条 有效坐席

数据呼叫(标注)企业提供下列资料,经审查合格可认定为有效坐席:

1、企业为单一员工(或3名以下员工)发放12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流水和相应的社保记录;

2、员工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第三条 坐席补贴

1、数据呼叫(标注)企业规模在200席及以上,提供为单一员工发放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和相应的社保记录等资料可申请坐席补贴。

2、坐席补贴总额为10000元/席,分4次发放,每次2500元,兑现时间不超两年。

3、同一人员先后在不同企业就业,相关企业享受该人员坐席岗位补贴总额不超10000元。

第四条 场地补贴

鼓励、支持数据呼叫(标注)企业建造、购买、改造闲置国有厂房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1、数据呼叫(标注)企业租赁办公用房且房屋租赁合同签订5年以上,给予5年场地补贴,场地补贴总额为10000元/有效席位。前3年(含)按照有效席位给予2500元/年的场地补贴,第4~5年按照有效席位给予1250元/年的场地补贴。

2、采取灵活供地政策支持产业发展,数据呼叫(标注)企业自建办公用房,优先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通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预留充分发展空间;对依据大同市城乡规划在旧工业区、旧村、旧城区改造建设自用办公用房或产业园区(基地),对企业盘活的老旧存量房,一次性给予30%改造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采用先改后补的方式一次性兑现。

3、数据呼叫(标注)企业在规定区域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最大扶持面积为5000平方米。补贴采用先购后补的方式分年兑现,第一年按照补贴总额的30%给予补贴,第二年按照补贴总额的25%给予补贴,第3~5年按照补贴总额的15%给予补贴。

第五条 生产要素扶持

1、由市政府指定部门牵头,按入驻本市的数据呼叫(标注)企业实际需求,采取整体打捆购买大流量包、团购磋商等方式,切实降低入驻企业用电、宽带、物业等成本费用。

2、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对数据呼叫(标注)企业入驻、报批、扶持、申报等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第六条 人才培育招聘

1、政府统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数据呼叫(标注)企业提供人才招聘、用工指导、信息发布等服务,对用工需求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2、建立产教融合机制,鼓励企业与院校共建大数据学院、大数据专业和大数据科研机构、见习实训基地等,对向数据呼叫(标注)企业输送实习生达一定规模及以上、留用就业率超过50%且连续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院校,给予实习就业奖励,其中中职学历800元/人,高职及以上学历1000元/人。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

第七条 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有效甄别专项资金申请单位和人员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每次专项资金发放前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网站上公示申请专项资金单位名称和人员名单、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7天。

第八条 市财政局和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审核和拨付专项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力保障促进产业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九条 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坐席补贴只能用于本企业本地项目坐席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员工福利、员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和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费用等,其中员工教育经费应不少于坐席补贴总额的20%。

第十条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对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采取实地核查和专业机构审查等手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一条 对挪用、截留或使用虚假材料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拨付其他专项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二条 对在专项资金发放过程中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和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对申请单位取得专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等进行复核和绩效评价,并作为以后专项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行业20强企业自建职场规模500席以上;服务外包企业落地职场规模1000席以上,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第十五条 本政策与国家、山西省、大同市有关政策有重复、交叉的,均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不得重复享受。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 本政策自2022年12月23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本政策在施行期间因国家、省、市政策变化导致本政策不能实施的,从其规定。

附件1

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料

一、坐席补贴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正常经营,规模在200席及以上;

2、企业为员工发放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流水和和相应的社保记录(政策试行期间第一次申请坐席补贴提供为员工发放2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和相应的社保记录等资料既可)。

(二)申请资料

1、《大同市数据呼叫(标注)企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法人身份证;

3、企业与服务单位的商务合同;

4、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不少于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相应的工资流水和社保记录;

6、员工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7、以上申请资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留存资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场地补贴

(一)申报条件

企业正常经营,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购买自用数据呼叫(标注)办公用房。

(二)申请资料

1、《大同市数据呼叫(标注)企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法人身份证;

3、自购业务用房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协议/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认定的老旧存量房改造投资;

4、所有申请资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留存资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实习就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院校与企业签订产教融合协议并共建实训基地,且每年向数据呼叫(标注)企业输送实习生50人及以上。若留用就业率达50%且连续就业6个月及以上,按就业人数给予院校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申请资料

1、《大同市数据呼叫(标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办学许可证正本和法人身份证;

3、学生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4、所有申请资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留存资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附件:关于印发大同市促进数据呼叫(标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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