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4/2025-00035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6-18 10:20
标题: 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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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6-18 10:20 来源:大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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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大同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

二、工作原则

(一)就近、免试原则。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切实保障招生片区内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逐步实现入学“一网通办”。

三、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和解释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方案、审核学校招生计划,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入学资格网上审验,指导协调招生录取全过程,统筹协调未被各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招生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学生房户等手续的审验、录取等工作。相关小学负责协助学生家长进行网上报名,配合各初中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等工作。

四、招生录取

(一)方案制定

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招生学校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并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招生报名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小学毕业生。

2.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日—7月5日

3.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家长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www.sxzwfw.gov.cn)进行报名(登录网站-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下拉选择“教育入学”-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大同市”-选择“平城区”-点击左侧“统一身份认证”-注册报名信息-开始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三)资格审验

1.审验组织

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市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配合。各公办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各民办学校的审验工作按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2.审验时间

审验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7月18日。

3.审验方式

采取网上审验和现场审验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房户手续在报名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且所持房产手续类型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合同其中之一的进行网上审验。其他情况到学校现场审验。

4.现场审验需提供手续

①学生及家长户口簿;

②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③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随迁子女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不得超过6个月。

5.其他情况说明

①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补验。

②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③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经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

④学校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四)录取

1.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校所在招生片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原则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2.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条件为:

具有招生片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一手房住户需具备一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三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

具体录取梯次顺序为:

①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②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即符合其他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③单迁户学生。即符合其他基本条件,但学生户口没有随同父母。

④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招生片区,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属于招生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在招生片区,户籍不在招生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

⑤有户无房学生。学生户籍在招生片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⑥挂靠户学生。即户籍落在其他亲友户口上。

⑦无房无户学生。房户均不在市直学校所在行政区域但具有市直学校所在辖区居住证(居住卡)的随迁子女。

⑧与该校招生片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属地或监管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大同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教字〔2021〕54号)执行,电脑随机派位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4.关于部分学校的录取做如下说明:

①住房在大同一中招生片区但不符合大同一中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以根据自己住房位置,迎宾街以南的可以录取到大同十一中;迎宾街以北的,可以录取到北岳中学。

②住房在大同二中招生片区内的学生,可以录取到北师大大同附中或大同铁一中。

③大同三中招生片区范围内,西环路以东北,云中路、大庆路以东南,迎宾街以南,魏都大道以西,南环路以北区域,且符合大同三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可以由大同三中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六中录取。

④西环路以东,平城街以南,魏都大道以西,清远西街以北区域的学生,由大同六中迎春校区录取。

⑤住房在大同六中迎春校区、大同七中招生片区内学生,可以录取到大同十中。

⑥大同十二中招生片区范围内,御河西路以东,文成街以南,滨河路以西,京包铁路线以北区域,且符合大同十二中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十二中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北岳中学录取。

⑦在配建学校建成前,文瀛南路以东,恒安街以南,柳莺路以西,开源街以北区域,符合报名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学生,可根据学生家长的升学意愿和学校的学位情况,录取到大同二中、北师大大同附中、大同铁一中、大同市实验中学。

⑧大同北岳中学招生片区范围内,北苑路以东,京包铁路线以南,御河西路以西,平城街以北区域,且符合大同北岳中学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升学意愿,可以由大同北岳中学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四中录取。

⑨大同四中初中招生片区内以武定北路为界,武定北路以东区域招生片区与北岳中学共享,此片区适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大同四中或北岳中学;武定北路以西区域招生片区与大同七中共享,此片区适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大同四中或大同七中。

⑩大同十九中初中招生片区与大同十八中共享,此片区适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大同十九中或大同十八中。

⑪同煤四中初中招生片区与云冈区育才中学共享,此片区适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同煤四中或育才中学。

⑫大同十三中招生片区整体并入大同十中招生片区。

5.市直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在招生片区内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本校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以对口直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五)补报志愿

参加公办学校报名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手续审验。

网上补报志愿时间:2025年7月20日—21日。

学校现场审验材料时间:2025年7月22日。

(六)优待政策

1.根据《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群体教育优待工作。

2.根据《大同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保障人才子女入学。

3.凡属市委、市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人员子女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在平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市社会福利院孤儿,经市教育局协调,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随班就读。

(七)结果公布

1.学生家长可通过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www.sxzwfw.gov.cn)查询录取结果。

2.新生入学通知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8月8日前完成。

3.每位家长需按时按要求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向录取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五、学情监测

初一新生学情监测于8月19日统一进行。各初中学校在本校设置考点。学情监测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由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统一负责命题、制卷、编排考场、成绩统计、质量分析等相关考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均衡编班

1.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编班统一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时。各学校严格按照新生录取名单、学情监测成绩等组织编班。编班时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学生家长、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当场公示,确保学校编班的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编班结果公平公正。届时,市教育局要组建巡视检查组,对各学校的编班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为确保编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均衡编班工作实施方案,于2025年8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二科。

3.各学校要在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监督下组织进行座位分配并在教室适当位置张贴座位排列图。初次分配座位时原则上按照学生身高排列,以后要定期平行移动。各班级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座位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经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调整的决定。

七、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注册学籍时要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招生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市教育局成立大同市2025年市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过程。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阳光招生。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发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和便利性,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入学招生信息,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主动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

(三)严格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严禁学校违规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学生流向。各县(区)及市直各小学要利用网上招生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本县(区)、本学校所属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对未报名和未报到学生,要做到招生政策重点宣传,学生流向重点关注,严格排查,严防辍学。

(四)严肃纪律要求。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提前招生、考试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纪律底线,主动接受家长、社会舆论监督。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到查验认真细致,登记一丝不苟,审核准确无误,结果公平公正。市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如发现徇私舞弊、顶风违纪以及扰乱招生录取工作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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