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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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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1-03-18 09:10
标题: 大同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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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18 09: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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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同市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大同门户网”(www.sxd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政府信息化中心联系(地址:大同市御河南路1号;邮编:037006;电话:0352-75595725189095;传真:0352-5189206;电子邮箱:zf5189121@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大同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先后多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各县区、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组织和有序开展。

(一)高度重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制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保密局、市新闻办、市行政学院、市档案局、市图书馆等单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厅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严格要求,把《指南》和《目录》落到实处

根据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对照《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市对公众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方法、程序、范围、时限作出了说明,编写了组织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法等,及时发布了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还将重大决策、年度重点工作与措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等政府信息编入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为了使政府信息在产生过程中明确公开,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准确界定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大同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我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材料》,不断提升我市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之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我市还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学习和培训进一步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各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28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19条,占3%;政策法规类信息14803条,占22%;工作动态类信息30925条,占58%;决策类信息4710条,占7%;行政职权类信息6729条,占10%。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是市政府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法规规章和各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方面,公开了部分专项规划、部分单位2010年工作要点、2011年工作计划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畜牧补贴发放、重要天气预报、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公开了有关汛情的预报及防范措施、房屋拆迁的进展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民政补助、经营性土地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等信息。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人民医院、中医院等信息公开指南,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医疗收费标准。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以及质量技术监督检查情况,工商监督检查、农业检查、税务检查等方面的信息。

3、财政信息

公布了城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公开了《关于大同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信息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和人事任免等信息,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情况方面,公开了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

5、社会管理信息

公开了市政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2010年,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dt.gov.cn)经过升级改版,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更加完善。网站平台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四个子栏目,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文件查询”和“政府信息指南”。市民通过以上栏目可以查阅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另外,各部门各县区网站也同步发布各自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

2、公共查阅点

我市在档案馆、图书馆建立了大同市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目前已汇集了42个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全文628件、纸质目录101条、电子目录127条,各部门、单位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0年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3人次、借阅文件5件。

此外,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也是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的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市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我市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

五、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0年,我市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支出25.5万元,无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要努力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从而推进政府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使之能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办好中国大同—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并保证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向其他政府信息工作成绩显著的职能部门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要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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