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4号),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95万元。该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县区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等要求,结合当地巩固脱贫攻坚规划,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衔接资金继续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60%,同时不低于2022年资金占比。
三是落实统筹整合要求。安排给脱贫县和重点帮扶县的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有关规定整合使用资金并优先用于产业项目。有关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大同市财政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 |
预算指标 |
备注1 |
备注2 |
大同市 |
20095 |
|
|
阳高县 |
3435 |
重点帮扶县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天镇县 |
2328 |
重点帮扶县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广灵县 |
2264 |
重点帮扶县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灵丘县 |
2201 |
重点帮扶县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浑源县 |
3462 |
重点帮扶县 |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
云州区 |
3937 |
重点帮扶县 |
|
左云县 |
467 |
整体推进县 |
|
新荣区 |
1683 |
整体推进县 |
|
云冈区 |
318 |
先行示范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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