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3-0002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3-16 16:44
标题: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 同财农〔2023〕5号
时效: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16:44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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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4号),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95万元。该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县区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等要求,结合当地巩固脱贫攻坚规划,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衔接资金继续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60%,同时不低于2022年资金占比。

三是落实统筹整合要求。安排给脱贫县和重点帮扶县的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有关规定整合使用资金并优先用于产业项目。有关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大同市财政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

预算指标

备注1

备注2

大同市

20095

 

 

阳高县

3435

重点帮扶县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天镇县

2328

重点帮扶县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广灵县

2264

重点帮扶县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灵丘县

2201

重点帮扶县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浑源县

3462

重点帮扶县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云州区

3937

重点帮扶县

 

左云县

467

整体推进县

 

新荣区

1683

整体推进县

 

云冈区

318

先行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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